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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情况的通报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总结交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经验,进一步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首批示范区创建目标如期完成,2012年3月至5月,文化部、财政部组织督查组对各省(区、市)创建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的基本情况
  文化部、财政部对本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蔡武部长审定督查工作方案,杨志今副部长召集相关司局部署落实,赵少华、李洪峰、杨志今、高树勋4位部领导带队前往基层督查,财政部教科文司有关同志参加督查。督查组按照“三三制”结构组成,其中包括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专家、省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和部分省级图书馆、文化馆馆长,确保督查工作科学、严谨和公正。同时,首次引入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零点调查公司深入各创建示范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满意度抽样调查。
  本次督查共组织了16个督查组116人参加,深入31个省(区、市)的31个创建城市、68个县(区、市)、123个乡镇(街道)、135个村(社区)进行督查。督查主要采取听、查、看、访四种方式,“听”是集中听取省级文化厅(局)、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专题汇报;“查”是对照创建标准,审阅创建工作档案材料;“看”是实地考察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并随机抽取所辖1县、2乡镇、2社区进行现场检查;“访”是主要由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零点公司进行入户访问,开展抽样调查。督查组将督查意见形成文字材料反馈各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并作为第一批创建示范区(项目)验收时的重要参照。
  本次督查把督查、调研、交流、宣传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达到了预期目的。督查内容以示范区创建为重点,综合考查文化设施建设、农民工文化工作、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重点文化工程和项目实施情况,并与“走转改”活动紧密结合,调研了解各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督查组抽调第一批31个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局局长参加跨组交流,每个组都有1-2名创建示范区文化局长,通过现场考察和学习,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彼此间的交流和合作。本次督查还与“中央媒体公共文化基层行”活动紧密结合,每个督查组都有中央媒体记者参加,共有来自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的60多位记者随队参加督查,相关地方媒体记者也全程参与报道,掀起了新一轮宣传热潮。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媒体共播发新闻稿件超过100篇,百度搜索相关报道篇目1000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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