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均设有办公室,但在机构、性质和人员配置上不统一,普遍反映在人员编制、长效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等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影响各级老龄办“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参谋助手、检查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几点建议
按照国际通行的老龄社会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人口总数的10%,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人口总数的7%),我国从1999年开始就迈入老龄社会行列。执法检查组研究了我国老龄化的情况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社会有以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1月1日,60岁以上的老年人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为1.19亿,占总人口的8.87%。我国是世界上唯一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二是老年人口增加快。据“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课题组预测,2014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超过2亿,2025年达到3亿。2042年老年人口比例将超过30%。三是困难老人数量多。近10年来,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增加了近一倍,已经超过2000万;随着年轻人异地工作,父母与子女异地居住,空巢老人越来越多,2010年城乡空巢家庭接近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已达3300多万,占老年人口的19%。四是老龄化先于工业化。发达国家在进入老龄化社会时都实现了工业化,进入后工业化时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一般在5000至1万美元之间,目前2万美元左右,而我国现在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之中,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还不足1000美元、2010年才突破4000美元。五是老龄化与家庭小型化相伴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平均每个家庭3.1人,家庭小型化使家庭养老功能明显弱化。六是老年抚养比快速攀升。2010年老年抚养比(每百名劳动年龄人口负担老年人的比例)为19%,大约5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1个老人。据最新预测,2020年约3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1个老人,2030年约2.5个劳动年龄人口负担1个老人。上述特点说明,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针对我国老龄化形势和这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各种矛盾和问题将逐步显现,并呈现由老年人群问题向影响现代化建设全局问题的转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长治久安。我国正处在应该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现在至2030年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之前也是我国应对老龄化挑战的关键准备期,应树立“积极老龄化”意识,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研究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和有中国特色的人口老龄化情况下,如何使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从社会保障、人口政策、就业形势、产业结构、医疗卫生、文化传统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多方面,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制定实施10至30年的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建设,开展老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老龄事业发展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