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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用益物权的客体及其立法政策选择

  

  二、对影响用益物权客体立法选择的诸因素分析


  

  物权立法的历史发展说明,作为用益物权客体的财产及其范围,与用益物权的类型一样,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特定时期经济社会、文化传统的变化而不断演变。纵观世界各国关于用益物权及其客体的立法,各国关于用益物权客体的确定,一般受特定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对动产流通的干预程度以及用益物权的公示方法等因素的影响,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用益物权的客体呈现出一个由不动产、动产、财产权利到不动产的发展历程。因此,为了进一步明确用益物权客体的立法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影响用益物权客体立法政策选择的诸因


  

  素作出具体分析。


  

  (一)历史文化传统因素与用益物权客体的确定


  

  与合同法相比,物权法作为固有法,其法律制度的内容无不带有浓厚的民族文化色彩,用益物权客体的立法也是如此。历史上,古罗马属于宗法家族社会,这种宗法家族社会结构及其文化传统,决定了以宗亲、血亲为基础确定法定继承人范围构成了罗马继承法的特点,加之罗马共和后期无夫权婚姻下的夫妻分别财产制的盛行,在这种法律制度下,为了保障没有个人财产且不能继承丈夫遗产的生存配偶的生存,允许丈夫将由其在继承人继承的不动产、生活用品和日常消费品上为其生存配偶设定以赡养、养老为内容的用益物权,是罗马特定的历史文化传统在法律上的体现。作为对罗马文化传统的承受,在西欧中世纪,罗马法上的夫妻财产制、以宗亲或血亲作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役权制度,同样构成西欧各国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西欧各国近现代民法对以动产为客体的的用益权、使用权的规定,只是对西欧各国当时共同的民族文化传统的法律确认。然而,即使在欧洲,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物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文化观念的变化,该动产用益物权赖以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已经或者正在逐步丧失,例如,作为赡养、供养为目的的动产用益权、使用权因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建立而日趋式微;以营业财产为客体的用益权的作用,也因该用益权本身的局限和公司财产权的确立而受到限制,以财产的用益作为担保的动产用益权也因担保物权的广泛运用而日渐萎缩。这样,在西方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物权,除了承载西欧古代文化传统的信息外,该制度已经被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制度所取代。在东方国家、尤其是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各国,由于民族传统习惯的不同以及价值观念的差异,在近代物权立法以及对西方民法继受之初,考虑到东方国家当时奉行以家族团体为本位、夫妻财产共有和宗亲财产继承的现实,并没有全盘照搬以动产为客体的、作为用益物权具体种类之一的用益权、使用权制度。[11]224如《日本民法典》在设计用益物权类型时,之所以没有规定包括用益权、使用权在内的人役权制度,原因在于“人役一项该国无此习惯,且复有碍经济之流通,故仅取地役权”。[12]181我国民国时期“民法典”物权编在设计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时,同样出于对东西方不同的国情与不同文化传统的考虑,没有规定包括动产用益权、使用权在内的人役权,因为“惟东西习惯不同,人之役权为东亚各国所无。日本民法规定地役权,而于人之役权无明文,中国习惯亦与日本相同,故本法只设地役权也”。[13]73因此,东亚各国固有的民族传统习惯以及价值观念的现实,决定了人役权包括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权、使用权类型在东亚各国没有存在的可能。所以,我国民国时期和日本等东亚国家,在物权立法时,用益物权体系完全以不动产为客体而展开。


  

  (二)经济发展水平对确定用益物权客体范围的影响


  

  从特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因素来看,动产作为用益物权的客体,受特定历史时期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以及个人拥有财富多少因素的影响。在人类社会早期,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可供个人拥有或者利用的动产相对稀缺,这对欠缺动产的个人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与此同时,鉴于当时商品交换不发达以及个人拥有的货币财富相对较少,个人无法通过购买取得作为生产、生活所必须的动产所有权,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只能通过以遗嘱或者契约的方式,在他人或者自己的动产甚至可消耗的动产上设定一个期限较长的以赡养和养老为内容的用益物权,以确保对他人动产的利用不受妨害。在现代社会,伴随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一方面满足人们日常需要的动产种类日益繁多,另一方面商品交换的发达以及个人购买力的增强,加之动产相对不动产而言价值量较小,容易获得,人们需要利用动产时,往往可以通过购买,取得动产的所有权,进而以所有人的身份对动产加以利用,或者通过借贷(包括使用借贷或消费借贷)、租赁等债权方式,对他人的动产进行临时利用,没有必要在他人的动产上,为自己设立一个期限相对较长的用益物权。[12]132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决定了人们对动产利用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新的利用方式中,动产用益物权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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