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的人名现状如何?宪法中的人名总的来说在走向弱化。这有两个依据:
第一,作为人名入宪先行者的中国社会主义宪法中人名的地位在降低。中国宪法中推崇人名的巅峰在1978年《宪法》,随后便逐渐降低。1978年《宪法》对个人的突出远远超出1975年《宪法》,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出现人名次数增多,“毛主席”、“毛泽东”字样出现6次,是1975《宪法》的双倍;二是它不仅仅限于意识形态宣示,对个人歌功颂德的内容更加高调,比如:“伟大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毛泽东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我国革命和建设的一切胜利,都是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取得的。永远高举和坚决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等等。
1982年《宪法》虽然保留了1978年《宪法》人名的规定,但个人的地位有所降低。首先,《宪法》中除了保留“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字样外,也保留了一些为个人歌功颂德的内容:“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但是,与前两部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不同的是,除了马、列、毛泽东等人名外,还出现了孙中山的大名,这当是对单一个人崇拜的某种弱化。其次,毛泽东的名字出现的次数回落到1975年《宪法》的3次。
1982年《宪法》共修订过4次,在历次宪法修正案中,1982年《宪法》中的人名规定大致保留,只有小的修改,明的或暗的人名有所增加。1988年《宪法修正案》人名内容没有变动,1993年《宪法修正案》出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修正案》第3条)的提法,但未见新的人名。1999年《宪法修正案》出现“邓小平理论”字样(《修正案》第12条),增加了邓小平的名字。2004年《宪法修正案》出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字样(《修正案》第18条),但未见相应的人名,这表明人名入宪还是有所节制的。并且,人名的增加表明个人崇拜和人名的意识形态宣示功能在减弱,逐渐向宪法史的描述方面转换。
第二,从世界宪法史的角度来看,上世纪70年代是人名入宪的高峰,除了越南在1980年将人名入宪外,未见其他国家将人名入宪。作为社会主义宪法范本的《苏联宪法》,则随着俄罗斯的建立而失效,现行《俄罗斯宪法》中没有人名。相信在不久的未来,人名在宪法中将进一步式微,宪法将逐渐回归宪政传统。
三、宪法中为什么会出现人名?
宪法发端于西方,如果以古希腊和古罗马习惯宪法为其源头,则宪法已经有了2000多年的历史,即使以近代立宪运动为起点,它也已经有了200多年的历史。但是,宪法中出现人名却迟至20世纪中叶的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它在一定范围内的扩展则是在20世纪下半叶的中国文化大革命中,且不久便走向衰落。如果以1980年《越南宪法》将人名入宪作为世界“人名宪法”的黄金时代,那么,人名入宪的冲动充其量也不到40年。40年在整个宪政2000余年的历史中不能不说是“一瞬间”。是什么原因造就这一宪政史上的奇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