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专利制度在不少国家已实施反垄断法的情况下赋予专利拥有者一定的垄断权(专利有效期一般为10-20年,专利主权利的要求权一般只有3项),是专利制度的特点,而企业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特点,在激烈的竞争中实施自己的专利战略,甚至合法地滥用专利制度,制造专利丛林和预防、对付乃至绕过专利丛林。
3.对专利政策的反思
专利丛林引发反公地悲剧,从现象上看,是企业实施专利战略的结果,其本质则是根源于专利制度本身,专利制度所强调的专有性与市场经济所推崇的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引起了人们对专利政策的反思。
一是对专利价值的重新认识问题。专利对创新的促进作用几乎无人置疑,但专利丛林导致专利对创新的阻碍作用及下游开发者对上游基础研究资源的利用则显示出专利其实是一把“双刃剑”。更重要的是,这把双刃剑不仅仅阻碍了创新,有时甚至是以牺牲消费者的福利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利益为代价的。如专利丛林,加大了产品成本,提高了产品价格,减少了消费者剩余,像围绕治疗艾滋病的药物开发的专利丛林,也许使这些病人再也无法得到廉价的普通药品,从而加速了成千上万的艾滋病患者的死亡;专利垄断者开展创新的动力远不如在竞争中那么强烈,他们开发的新专利往往并不立即实施或延期实施,甚至为维持垄断地位和榨干前期产品上的利润,将其束之高阁。有的还高价收购专利,不予实施,使消费者不能及时享用科技创新带来的好处,比方说新药品的及时问世。专利丛林对下游研发的窒息或是阻碍了产品的更新换代,或者逼迫一些企业在不能获得一整套专利丛林许可时选择开发具有更少专利许可障碍但质量相较可能较差的产品,从而留下产品质量隐患。这在医药领域要么是阻碍了对挽救生命的创新,要么是把病人置于原本毫无必要的风险之中。所有这些表明,有些事物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专利本身的价值。事实上,许多非凡的创意,如作为现代电脑基础的数学、原子能、镭射等背后的理论都未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假设人类的任何创意都要受到专利保护的话,人类社会今天可能仍然在荒蛮之中摸索前进。虽然人们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也在实践中加以改进,如莱特兄弟发明飞机后,重复的专利申请严重阻碍了飞机的研制,美国政府在一战后推行的专利共用制度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9·11”后,面对恐怖分子的炭疽热袭击,美国政府颁布了对人所共知的解毒药品西扑热的强制转让许可。但即使如此,仍然有很多有识之士担心专利丛林对一些更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是人类现在还没有意识到其巨大价值的东西的研发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