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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丛林引发的反公地悲剧及对专利政策的思考

  

  如果有n个专利所有者对后续开发具有排他权,则第n个专利的单位产品许可费为Pn,专利需求量为Q(n),专利的总收入为TR(n),其中,


  

  Pn=a/(n+1)


  

  Q(n)=Q0/(n+1)=(a/b)/(n+1)


  

  TR(n)=n(a2/b)/(n+1)2


  

  从式中可以看出,当n越变越大时,即专利权人越来越多或出现专利丛林时,Q(n)和TR(n)将趋近于零,它表示各项专利将趋向于完全不被利用,专利潜在的价值将以闲置的方式被浪费。因此,当专利丛林出现后,各专利权人为了最大化自身收益所采取的充分竞争的均衡结果不是一个优化的结果,而是一个失效的“囚徒困境”式的结果。在此情况下,竞争是一种恶性竞争,反公地悲剧将无法避免,它不仅阻碍了进一步的技术创新,而且也使专利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利用和发挥,从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


  

  2.专利丛林的原因形成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性的专有权利,拥有这种权利,一是可以保护自己的技术发明,二是可以通过行使权利以实现权益的最大化。很多国家的专利政策都鼓励申请专利的行为以激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不少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也从整体上考虑专利的布局,实施自己的专利战略:一是提高专利申请质量,防止出现专利保护漏洞,保护住自己的专利;二是整体谋划,防止别人绕过自己的专利照样能生产自己开发出来的产品;三是利用专利制度中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的特点,申请所谓的垃圾专利或问题专利,形成防御性屏障。通过这些手段,企业一方面可以增强自身产品在市场上的独占性,另一方面又可提高竞争对手开发同类产品的成本和产品遭遇侵权时提高对手的诉讼成本。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围绕专利所进行的权利斗争一直就没有停息过。各国企业都在拼命申请专利,增加专利申请量(哪怕是垃圾专利),以免在专利诉讼中败北。通俗地讲,如果一个企业只有几个专利,竞争对手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该企业的弱点,并设计专利诉讼策略,一旦该企业威胁到竞争对手的产品市场时,竞争对手就会启动诉讼战;而如果该企业有1万件专利,即使竞争对手找到诉讼点,其诉讼的成本也会极其高昂,且诉讼的周期也会很漫长。当然,一旦诉讼失败,企业要支付的专利费和赔偿费也将非常高昂。因此,不少企业通过围绕一些大公司的发明主题,申请大量外围专利,如电路的细微改动、功能设计或布局的稍许调整等,使得参与竞争的每个企业都动弹不得,要么是付费通过专利丛林,要么是放弃继续研发。如美国人在申请专利时主要偏重于基础研究方面,而日本人就围绕美国公司的基础性专利申请了许多外围专利,利用这种策略提高自己与美国人谈判的筹码。实际上,由于这种策略的有效性,一是导致世界各国出现了大量依靠申请专利获利的公司,二是导致阻塞性专利申请的数量越来越多,从而产生了创新很少但又有效的专利丛林。而一旦有一个人获得了这种阻塞地位,其他所有的人就都想获得同样的地位,从而在博弈中形成了进退两难的“囚徒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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