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务员的激励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晋升,而晋升的空间又非常有限,导致公务员将晋升的激励功能无限放大,晋升正在取代已经日益弱化的其他激励机制,进而引发其他问题。某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说:“公务员升迁,以35岁为界,35岁以上的升迁机会就几乎没有了。”某市的一位区长认为这种现象甚至导致部分公务员心理扭曲:“公务员的出路问题很重要,如果到了40岁50岁还没有一官半职,有的工作人员真的是心理很扭曲了。”
三、结论
学界、地方政府领导、不同府级的公务员群体对公务员管理缺陷存在认识上的差异。既往的学理分析认为:公务员管理过程存在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公务员的范围、职位分类、问责制、干部选拔和激励机制上;而公务员则认为管理缺陷集中在激励机制、退出机制、责任机制和惩戒机制四个方面;地方政府领导的观点基本与公务员一致,但他们认为考核机制缺陷更大,将考核失灵放在关键位置;同时,调查数据显示,在不同级别的政府中,管理缺陷也存在结构性差异。对公务员管理缺陷的认识差异,一方面显示问题的复杂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其不易治理。
尽管公务员管理缺陷相对集中在并不多的关键领域,但其结构复杂、且不同群体对其认识不统一。因此,治理公务员管理缺陷不能简单化,需要针对不同的政府府级、甚至不同部门面临的特定缺陷结构,结合民众对政府的期待以及公务员的内在需求,有重点地开展治理。从调查数据看,省级政府治理的重点应在责任制度上,强化责权体系,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地市级政府的重点是进行退出制度改革,将不合格人员从公务员队伍中分离出去,强化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机制;县级政府则需要重点建设激励制度,需要上级政府多从基层选拔干部,在物质待遇上多关心基层干部。
【作者简介】
翟校义,单位为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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