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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比喻的意义转换与现代国家形象

  

  国家犹全体也,国家以内之诸结集,犹肢官也,无全体,则肢官亦无所附……国家为人道不可须臾离之物,其成之也非偶然,其存之也非得已{5}(P.1020)。


  

  个体之于自然演化而成的城邦,犹如手足之于身体。这蕴涵着一条重要原则,即城邦的德行原则优先于个体的自由权利。


  

  亚里士多德这种建立在自然目的论上的古代国家有机体理论成为后世奥古斯丁直到萨利斯贝利和托马斯·阿奎那等西方政治哲学的圭桌。但这一正统理论遭到霍布斯等近代自然法学家的严重挑战,掀起了西方近代关于“自然(physis)”与“人为(nomos)”二元论之争。西方近代自然法是古希腊斯多葛主义的复兴,但其方法论却来自近代伽里略的自然科学原理和笛卡尔的怀疑主义。霍布斯等17世纪的思想家们试图运用像自然科学中的几何原理那样明晰和确定的“公理”性原则,重新建立人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创立一种崭新的“政治体(politischer Koerper)”理论,从而打破亚里士多德-阿奎那的自然目的论的道德教条。他们使用的方法不再是历史和有机的方法,而是分析、演绎、分解和综合方法。[8]无论是霍布斯的“狼与狼”的战争状态,还是卢梭的“孤单”原始人状态,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之所以进人社会政治状态,其原因不在于人在本性上是政治动物,而是基于生活经验和生活需要所迫,由于人的本能、情感、欲望以及意志激发人的理性所致。[9]因此,与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哲学理论相反,近代自然法学家否定人在本质上具有社会性和政治性(在卢梭看来,人的本性恰恰是反社会的!)。其原因不证自明:在前政治-国家的条件下,人并没有生活在政府统治的状态下,因此也没有支配他们的公共权力。


  

  这样一来,研究自然法的神学家被政治化的哲学家和法学家所替代。这些哲学家和法学家们面对宗教信仰纷争,努力寻求一种超越所有民族和所有信仰的、适用于所有人的、并有机构加以实现的普遍法则。而这种法则只能从陷于纷争的人的自身中寻找,那就是源自人自然本性的“正确理性(recta rati-o, rechte Vernunft)”[10]正是建立在理性主义(Rationalismus)和经验主义(Empirismus)基础上的近代世俗的自然法学说(profane Naturrechtslehre)颠覆了传统的政治学说及其道德基础,重新建立新道德。[11]不是斯多葛主义的自然理性,也不是中世纪托马斯主义的神的理性,而是基于人的欲望、意志与情感激发出的人的“正确理性”,出于维护共同利益(安全、自由以及权利)而把个体的人结合成公民社会,国家从基于同意的社会契约中产生。西方传统的自然法到了近代由此嬗变成了个体的自然权利。[12]所有社会和政治责任以及道德都源于并服务于个人权利,德行先于个人自由的传统道德体系因此被打破。“因为道德自律和藐视自私的传统学说的基础已经动摇,所以人类通向使自我利益合法化或得以确认的新道路已经打开。”{6}(P.399)从此以后,“人的自然权利不再是一种抽象的道德教条,而是成为政治行为的主要动因。”{7}(P.207)这样一来,近代国家政治哲学中,世俗的人欲(自然本性)被正当化,保护安全以及维护自由和权利成为现代世俗国家的立国基础和国家目的。


  

  由此可见,近代自然法思想重新预设了人的自然本性(physis),从而颠覆古代和中世纪建立在超验的、目的论的形而上学基础上的法权制度以及道德习俗(nomos)。经过“自然与人为”之争,近代自然法思想家们(政治化的哲学家和法学家们)以个体的自然权利为基础的社会协议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国家制度和政治原则。这意味着,国家不是由于人政治本性的自然演化,而是人理性的制造物,其目的是满足人的世俗愿望:保护安全、保障及实现自由和权利。一种新的国家形象(Staatsbild)和国家比喻(Sta-atsmetaphorik)—“国家机械(Staatsmaschine) ”—由此应运而生。这样一来,亚里士多德-托马斯主义政治哲学中的国家自然有机演化学说被国家机械论代替,国家形象也随之改变。


  

  近代自然科学原理和笛卡儿的怀疑主义哲学为国家机械论提供了方法论基础。把复杂的自然有机体以及社会组织乃至整个世界简化为人造的机械来加以理解,逐渐成为17世纪以来理性主义国家哲学的流行观念。把事物简单地理解成由物质构成,其背后有一套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的运动规则,用分析演绎的方法把整体拆解为一个一个的个体,再把这些个体按照机械运动原理综合成整体,通过分析个体达到认识整体的目的。由此,“逻辑论证秩序和世界秩序相符合;时空的因果机械论与演绎过程相符合;原因-结果与前设-结论相符合。事物与方法相互融合在机械的图景之中,融合在一种‘确定流程’的范式之中。”[13]


  

  国家机械论尽管继承了把国家比喻成人体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但是当17世纪的理性主义者把人体比喻成为机器后,国家这个“政治体(der politische Koerper)”也自然被比喻成为机器(尤其是钟表)。因此,这种比喻就其渊源而言是“政治体”机械论的修正性产物,它首先经过笛卡儿把人体(dermenschliche Koerper)机械化,然后经由霍布斯把政治体机械化而成。[14]霍布斯在《利维坦》的引言开篇中就这样写道:


  

  “大自然”,也就是上帝用以创造和治理世界的艺术,也像许多在其他事物上一样,被人的艺术所模仿,从而能够制造出人造的动物。由于生命只是肢体的一种运动,它的起源在于内部的某些主要部分,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说,一切像钟表一样用发条和齿轮运行的“自动机械结构”也具有人造的生命呢?……艺术则更高明一些:它还要模仿有理性的“大自然”最精美的艺术品—“人”。因为号称“国民整体”或“国家(拉丁文为Civitas)”的这个庞然大物“利维坦”是用艺术造成的,它只是一个“人造的人”{8}(P.1)。


  

  在这里,“国家是一个更大的人”这一古老的比喻被霍布斯变成了“国家是机械”,因为国家只是由人的艺术经过模仿大自然而成的“人造的人(artificial man)”而已。由于霍布斯把生命机械地理解成为一种运动,因此国家实际上是一台具有人造生命—能够运动的—的钟表。而所谓人的艺术实际上就是基于人的理性而缔结社会契约。因此,国家是人通过人们缔结社会契约而制造的:


  

  最后,用来把这个政治团体的各部分最初建立、联合和组织起来的“公约”和盟约也就是上帝在创世时所宣布的“命令”,那命令就是“我们要造人”{8}(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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