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察官员意识形态的蜕变
从制度上弱化监察权,再加上多年累积的人事之弊必然导致监察制度自明中后期开始走向衰败。加速这一过程的,还有社会风气、特别是道德观念的衰落。嘉靖、隆庆、万历时期,明代社会经济背景发生剧烈变化,工商业经济发展带来私人经济利益增长必然会影响社会风气,冲击士大夫群体。这些寒窗苦读的士人,理想中应该像海瑞一样舍己为国、一心忠于朱家王朝千秋大业,但在明中期以后的社会中自然遭受私人经济利益对儒家伦理价值观的剧烈冲击,在私人利益和儒家伦理之间苦苦挣扎。明万历时期的李贽曾自嘲“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饫德。”[30] 读书的目的必然包含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而不仅仅是高尚的道德说教。明代士林翘楚如夏言、严嵩、徐阶、张居正无不身家百万、富可敌国。这种由权力引发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必然对士人群体产生强烈的冲击。李贽曾感叹“试观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自朝自暮,自有知识以至今日,均以耕田而求食,买地而求种,架屋而求安,读书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显,博风水以求福荫子孙。”[31] 随着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士人群体在伦理道德与私人经济利益冲撞中逐渐丧失自我,以至于李贽说“所讲未必公之所行,所行未必公之所讲。”士人群体逐渐放弃了正统的儒家观念,官员变成商人,权力化作资本,官场充斥着铜臭之气。“自明中叶后,士大夫趋炎附势,久已相习成风,黠者献媚,次亦迫于避祸,而不敢独立崖岸,此亦可以观风会也。”[32] 谄媚之风滔天,贪贿之风盛行,士习败坏,“群臣风靡,罔识廉耻。”[33] 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监察官员也必然与士人群体其他成员一样,染上官场恶习,要么逐权逐利、贪渎成风,要么随波逐流。很多监察官员“以缄默为老成,以謇谔为矫激,已难乎其忠直亦。”[34] 与此同时,皇权、阁权对监察权的打击与监察官员群体观念变化交合在一起,促使监察官员行为发生异化。“无耻之徒但知自结与执政,所得爵禄,直以为执政与之,纵他日不保身名,而今日固以富贵矣。”监察官员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滥施淫威,巧取豪夺,反而使得被其监察对象变本加厉、有恃无恐。“夫台谏为天下持是非,而使人贱辱至此,安望其抗颜直绳,为国家除大奸、歼巨蛀哉。”[35] 这样,监察官员再也难以发挥作用,纠正晚明官场弊政,只能加速其灭亡。
三、明代监察制度蜕变的历史借鉴
明代监察制度自朱元璋开始至明中期嘉靖朝,基本上发挥了纠劾弊政的积极功能。除上下相维、以小制大、内外并举的制度结构外,明代监察制度的功能主要取决于明前期的几代皇帝支持和信任。之后台院、科道以及巡抚奏事能否起作用,关键就看帝王之意。帝王接受的,则参劾能够发挥作用;帝王“留中不发”或者认为言官“妄言朝政”的,不但不能起到纠正弊政的作用,反而会为上书者带来祸患。明代监察制度既然根基在于皇权,那么其衰败也自然与皇权密切相关。不论监察制度本身上下相维、以小制大、内外并举设计的多么精巧,在其上面的“绝对权力”决定了其功效,甚至可以随时摧毁它。这是明代监察制度注定走向衰败根源。除此之外,监察制度本身造成的人事流弊、与社会其他制度和环境的互动,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早期能够起作用的监察制度到了明中期以后日渐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