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宪法学说与宪政制度发展
当代中国宪政制度的发展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如何在100年历史积淀的基础上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宪政发展模式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经过20多年努力,我们初步完成了从"依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型,开始进入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的新阶段,毫无疑问,向"依宪治国"的转型将是艰难而曲折的。
目前我们正处于这个转型过程中,需要从理论、理念到制度的相互配套,为其顺利转型提供理念与智力支持。依宪治国并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决断,而是法治发展自身的逻辑,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国家的建设与未来。学者们似乎有基本的共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仅仅是法治发展新阶段的开始,如何保证“宪法的统帅”作用是理论与实践面临的重大课题。宪政制度的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由之路,关系到整个社会发展与进步,承载着法治理想与公众的期待。要推进社会主义宪政建设,我们需要在中国历史与现实中寻求“中国的”学术传统与特色,使制度的发展获得更多的知识与传统的力量,形成体系化的中国宪法学说。
研究中国宪法学说史所面临的一个基本背景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如何既保持本土宪法文化的自主性,又保持宪法文化的开放性?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客观呈现西方宪法学说传入中国并在中国立足、发展与演变的学术变迁过程,以及中国本土法律思想对近现代宪法思想的继受与改造。
基于此,中国宪法学说史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中国学者自身的宪法学说的梳理工作来揭示宪法学在中国的起源、发展与演变的历史过程,通过对各个时期宪法学说的变换、传承的梳理,来对百年中国的宪法学说的发展流变做一个整体上的考查,并通过揭示这种宪法学说的传承关系,客观地揭示我们对宪法观念和宪政理论的曲折继受过程。
如通过学术发展背景的研究,可以揭示在中国宪法学说形成过程中,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以及域外宪法学说对中国宪法学说的影响。通过宪法学说历史背景的研究,可以把握中国宪法学说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脉络,并揭示宪法学中的特定话语与范畴的学术意义,以烘托宪法学的中国话语。如通过分析“人权”、“基本权利”、“自由”、“共和”、“民主”、“公民”、“人民”、“法律”、“权力”、“国家”、“社会”、“审判权”等概念在中国的起源以及宪法文本上的表述,我们可以从历史、文本和实践形态中把握“宪法的中国表述”和“中国的宪法实践”的特点,以保持中国宪法学的主体性、开放性与实践性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