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研究中国法学学说史并不是仅仅出于历史的怀旧与同情而对法学的历史做出一种总结,更重要的目的在于对现今的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借鉴。在“西法东渐”的过程中,中国的本土学者们为西方法学理论的中国化作出了自己卓有成效的努力,提出了根植于中国本土、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本土特色的法学概念和学说。不同历史时期的学者们形成了不同的学术风格,这些不同时期学者的学术风格延续下来,形成一条既各具特色又互相关联的学术思想脉络。这种思想史上的绵延关系构成了中国法学的知识谱系,形成了中国法学研究和发展的基本框架。这些学说思想对于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理论体系都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保持自身法律文化与实践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必须要加大对本土法律文化\学术传统和法律传统的研究。从长远来看,法学学说史是中国法学理论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国法学面对的是中国的法制实践\法律文本和法制传统,必须依赖于中国法学的本土资源和理论框架。因此,有必要将中国的法学学说史研究置于法律文化乃至法制发展框架内予以考察,充分彰显其隐含的学术价值与社会价值,力求从法学研究的历史活动中汲取有益的营养,为法学的中国化提供理论基础,完成“法学中国化”的学术使命。
二、法学学说史研究需克服的困难
当然,学说史研究是一个系统的复杂工程,它不仅需要跨学科的知识,同时需要采取对学术与历史的虔诚与客观的态度。从历史和现实视角准确地把握法学学说史的脉络与变迁规律,要付出艰辛的学术努力。
法学学说史研究的基础首先是史料的搜集和整理,只有在较为完备的历史资料的基础上才能提炼出相应的法学学说。如民国至今的法学著作以及实践总结等,都是重要的研究资料。但是历史研究,特别是学说史研究容不得半点浮夸,以史料说话,有多少材料才能说多少话。在收集史料的过程中,还要保证史料的精准度。很多的法学史料由于年代久远而逐渐毁弃,现存的有用资料少之又少,而且有时还互相龃龉,难以印证。对此,必须尽可能通过第一手资料整理出可信的结论。
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法学发展历程中,各种观点、思想如星辰闪耀,璀璨多辉。但是,是不是所有的观点、主张都可以称为学说?什么样的观点、主张才有可能称为学说?法学学说的判断标准与梳理的系统性,特别是如何从众多史料中提炼、升华出中国的法学学说,成为学说史研究面临的另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