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与转型:民国初年的新闻法制
穆中杰
【全文】
民国新闻法制肇始于南京临时政府时期。辛亥革命的顺利发展和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创建意在推进新闻事业发展的新闻法制提供了政治基础。本文拟就民国初年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创建新闻法制及其效果问题作出探讨,以便为共和国新闻法制改革提供启示。
民主共和:民初新闻法制的建设背景
南京临时政府所进行的新闻法制建设,是在民主共和观念成为时代潮流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的。同时,它的创建也受到资产阶级革命派对新闻法制的认识和对政权掌握的制约。
第一,两派论战促进了民主共和成为时代的主流。晚清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与改良派之间就中国前途问题展开论战。双方论战的问题共三个:是推翻还是保留清政府;是民主共和还是实行君主专制;要不要改变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平均地权。这是一场关系中国前途命运的政治大论战,是推动资产阶级民族民主革命蓬勃发展的思想解放运动。“经过这场大论战,革命派与改良派在政治上、思想上彻底划清了界限。从此,君主立宪主义的市场大为缩小,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 [1]此后,在晚清政府颁布意图限制言论出版自由的新闻律令时,《中国日报》、《神州日报》、《国民公报》等报纸均公开抗议对言论的限禁;在晚清政府查禁有关报纸时,《时报》、《复报》等报纸都发表社论以示抗议。新闻界反对晚清政府钳制言论的斗争,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主共和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
第二,言论民主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共识。言论民主是随着新闻事业的发展而逐步被国人认识到的。鸦片战争发生后,魏源在其《海国图志》中称赞英国报纸可以议论国政,从而首先将言论民主的思想引入中国。太平天国运动期间,干王洪仁玕进一步将言论民主的理念与中国现实结合起来,在其《资政新篇》中明确提出创建中国近代报业的主张。洋务运动期间,王韬、郑观应、陈炽等开始系统地介绍阐述言论民主的理念,主张引进西方新闻法制,要求清政府开放“言禁”和“报禁”,给民众以言论出版自由。戊戌变法及其之后的清末新政时期,言论民主在中国的实践成为现实。尽管它还存在着诸多的历史局限,但它却为民族资产阶级中最有阶级觉悟、最富斗争精神的资产阶级革命派提供了实践基础,使他们有可能在新闻法制的建设中更加重视汲取西方新闻理论中反封建的民主内涵,逐步认识到言论民主是新闻民主的最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