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碳税的种种不足,人们也开始寻找其他将负外部性内部化的替代方法。美国经济学家科斯从产权安排和效率角度提出的通过明晰产权来对负外部性进行内部化的观点提供了一种新思路。[7]按照科斯的理论,当大气环境容量的产权明晰并可转让之后,其稀缺性价格即边际成本就会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出来--排放者不能再免费无限使用大气环境容量资源,而是需要通过市场交易等方式来获得其使用权--此时,排放者的私人边际成本也因为已加上使用大气环境容量的边际成本而等于社会边际成本,温室气体排放的负外部性由此得以内部化。同时,由于排放权对边际减排成本最高的主体而言价值最大,故而可通过排放权交易将其配置给边际减排成本最高的主体来实现高效资源配置。例如有A和B两个公司,A单位减排边际成本为5美元,B为10美元;又假设A、B各需减排500单位温室气体。故而,A、B各自的边际减排成本分别为2500美元和5000美元。在此情形下,如果减排单位可以自由交易,假设B用4000美元从A处购买了500个减排单位,则B仅用4000美元即可履行减排义务;而A在将原有减排单位卖给B后,为履行自己的减排义务还需花费2500美元来取得另外500个减排单位,A的减排成本也由2500美元减少到1000(=2500+2500-4000)美元。最终,这种方案实现了“帕累托更优(Pareto Superior)”;因为A或B中至少有一方的处境因为减排成本降低而变得更好,同时也没有任何一方的处境变坏。[8]在这样一种安排之下,有条件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减排的主体会更有动力进行超额减排,因为这不仅可降低自身减排成本,还可以通过出售多余减排单位来获利;而不具备条件的主体也可以通过交易来降低减排成本,从而促进社会减排总成本的降低。故而,依照科斯产权理论所构建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就成为一种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消除温室气体排放行为负外部性、促进减排的选择。另外,随着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规模的扩大和货币化程度的提高,还可以通过期货、期权、掉期等金融衍生品来管理减排相关风险。[9]
综上可见,尽管缺少统一定义,但碳金融实际上是指在低碳经济背景下,旨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应对气候变化的市场机制和金融方法的统称,[10]包括银行“绿色信贷”、低碳项目直接投融资、温室气体排放权及衍生品的创制和交易、相关金融中介服务等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
二、碳金融解析:“碳”如何与“金融”挂钩?
由于“绿色贷款”、直接投融资等在实质上与传统金融活动并无不同,将这两部分归入金融范畴想来并无争议。那么,以买卖碳信用(carbon credit)为基本内容的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又是如何超越普通商品(commodity)交易属性,成为一种金融交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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