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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的对象研究

“六五”普法的对象研究



——从“纽约引爆点”事件谈起

陈勇


【摘要】对什么人普法?(普法的对象问题)、普法普什么?(普法的内容问题)、怎样普法?(普法的体制、机制问题)是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必须加以明确的问题,限于篇幅的关系,本文只重点涉及第一个问题,对第二和第三个问题只是简单穿插,无法深入展开。针对第一个问题,本文采用分类法区分了社会普法(非教育体制内的普法)与教育体制内的普法,运用了哲学中矛盾论的原理,即抓住主要矛盾,选准普法对象突破口,提出了“六五”普法中应重点对三类人群进行普法,并且,在这三类人群中,对于公职人员尤其是其中的领导干部、涉法公职人员和有特殊职业要求的公职人员更应列为“六五”普法对象中的重中之重,注重对其良好法律思维、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培养,在形成法律意识的基础上使其进一步上升为对法律的信仰,而不仅仅在于对其普及法律条文。
【关键词】“纽约引爆点”;“六五”普法;普法对象
【全文】
  
  引言

  
  18世纪的纽约曾经是全美国最肮脏、犯罪率最高的城市,要改变纽约的这种脏乱面貌,光喊口号是无济于事的,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一个改变这种状况的引爆点(切入点)。新上任的纽约市市长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地铁是纽约最肮脏,也是吸毒犯罪发案率最高的地方,于是他就让人把地铁里的列车洗得干干净净,结果,列车干净了,地铁也跟着干净了,甚至就连地铁外面的广场、周围的大街、远处的公园也都渐渐地依次变得干净了,最后整个纽约慢慢变了样,以至于成为当时全美国治理最出色的城市之一,这件事也被称为“纽约引爆点”。

  
  纽约市市长的思维方法实质是运用了哲学中矛盾论的原理,即抓住主要矛盾,选准突破口,竭尽全力“攻其一”,从而产生一系列连锁效应,最终以较少的投入带动整个问题的解决,可谓事半功倍。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从明年开始,国家就要进行“六五”普法,上述案例为我们制定和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供了重要的启示,那就是, “六五”普法的目标一旦确定,就要找准切入点,整合一切资源“攻其一”,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国“六五”普法规划的“纽约引爆点”在哪里?笔者认为,就在于普法重点对象的确定。即在确定普法的对象时,不能普遍撒网,分散普法资源,而是要找准切入点,确定重点对象,充分发挥普法重点对象的辐射和示范效应,以点带线,以线带面,以较小的普法投入获得较大的普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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