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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耕地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中国耕地污染防治立法研究


Legislative Research on Preventing the Contamination of Farmland in China


贾一波;田义文


【摘要】  耕地是土地的精华,是数量和质量的统一。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对耕地大部分是数量的保护,体现着“占多少,垦多少”原则,而对耕地质量下降关注不多,质量的下降和数量的减少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实质上是没有区别地。而耕地质量下降主要表现为耕地污染。现行有关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大都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过于抽象化,未形成系统,缺乏操作性,又没有配套实施的措施,管理体制、时效和法律责任规定也不科学,亟须制定完善的《耕地污染防治法》。
【关键词】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全文】
  我国在保护耕地数量动态平衡方面成效显著,相关法律法规比较健全,但对耕地质量的保护大多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操作上存在明显不足,导致耕地质量下降,其中主要表现为耕地污染。这势必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失去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同时与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构建和谐社会理念是相违背的。国家颁布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对耕地污染防治却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因此,迫切需要对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加以引导和科学规范。
  
  一、当前我国耕地及其污染现状
  
  (一)耕地概述
  
  1、耕地的定义。
  
  当前通用的耕地定义出自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制定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程》将耕地定义为是指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它是人类所需食物的主要源泉,是农业生产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包括新开荒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耕种三年以上的滩地和海涂,耕地中包括南方宽小于1.0米,北方宽小于2.0米的沟、渠、 路和田埂。《规程》还将耕地分为5个二级地类: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浇地、旱地和菜地。国土资源部正在制定新的国家标准,对土地利用类型及耕地的二级分类进行重新划分。
  
  2、耕地自然土壤的类型。
  
  A、土壤的纬度地带性分布。
  
  (1)红壤。红壤是我国分布面积最大的土壤,它分布在长江以南的广阔低山丘陵地区,包括江西,湖南的大部分地区,除此之外,在云南,广西,广东,福建,台湾的北部以及浙江,四川,安徽,贵州的南部都有红壤的分布。红壤的形成以富铁、铝化过程为基础,生物小循环是肥力发展的前提,这两个过程构成了红壤特殊的形状和剖面特征。
  
  (2)砖红壤。分布于热带海南岛、雷州半岛、云南和台湾南部。专红壤的富铁铝化作用比红壤更加强烈;生物小循环特别迅速,营养物质周转利用特别快。
  
  (3)赤红壤。分布南亚热带即福建、台湾、广东、广西和云南的南部,是红壤和砖红壤的过渡地区。
  
  (4)黄壤。分布于在中亚热带山地,在南亚热带和热带的山地也有分布,主要以四川、贵州两省为主。其富铁铝化作用较红壤微弱。因排水不良,空气湿度大,土壤经常处于湿润状态,土壤中氧化铁受到强烈的水化作用,形成多水氧化铁,使土壤呈黄色。
  
  (5)黄棕壤。分布在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或落叶林下,主要分布在江苏、安徽、湖北北部、陕西南部。
  
  (6)棕壤。地处暖温带湿润地区,纵跨辽东半岛、山东半岛,也出现在半湿润、半干旱地区的山地中,在秦岭、燕山、伏牛山、吕梁山、太行山等一些山脉的垂直中有棕壤的分布。棕壤适合种植各种果树,如苹果、梨、桃、李等。
  
  (7)褐土。分布于在暖温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山地和丘陵,垂直分布于棕壤带之下。
  
  (8)暗棕壤。是温带湿润地区针阔混交林下发育的土壤。分布在大兴安岭东坡、小兴安岭、长白山和完达山,其次分布在暖温带和亚热带的山地垂直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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