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种情况,必须要创新行政审批模式,因此要加强主动性、预防性的改革,实现配套性、整体性改革,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司法体制、人事体制、价格体制等其他方面的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依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向审批事项设定的制度化转变;减少审批层次与环节,扩大登记的范围,简化注册手续,避免“暗箱操作”,真正从源头上遏制利用审批的职权与金钱进行交易现象的发生。可喜的是,减少和规范政府行政审批行为的《
行政许可法》已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不允许政府部门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在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时必须解释其必要性并明确所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符合规定的条件。应松年教授高度评价这一法规,认为《
行政许可法》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作为出发点,从而实现了从根本上和制度上来防止和治理腐败。
(四)建立适度分权机制
这里的“分权”不是指整个国家层面上的“三权分立”,而是指在总体上确定政府应有职能与权力后,在政府机构之间、官员之间适度分权,以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当每个机构、每个官员所握有的公权不是过大时,也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官员“不能”将公权与私混同。中共中央2008年发布的《
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提出,要建立健全权力机构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既应相互制约又应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这一策略对实现“适度分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45年7月,黄炎培等国民参政员飞赴延安访问期间,毛泽东特邀黄炎培等到他家里作客。他们热烈地谈了一个下午,最后,毛泽东诚恳地问黄老:您来延安考察了几天,都有什么感想?黄炎培坦率地说:“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浡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力。”〔4〕黄炎培的担心在中国历史上是有充分根据的,中国历史上长的王朝几百年,短的也就几年,几个月,几天,貌似强大却就是跳不出先兴后衰的周期率。毛泽东对中国历史中国社会是非常熟悉的。如何摆脱历史周期率,这是毛泽东在革命即将取得成功后所考虑的。他在回答周期率问题时坚定地说: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中国共产党建党89年,执政61年了,如何创新一个跳出历史周期率的人民民主新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创新应属其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