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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龟”比“土鳖”跑得更快吗?——针对中国一流法学院师资学术表现的一个计量研究

  
  
  
  
  
  
  
  
  
  
  
  
  
  
  
  
  
  
  
  
  
  
  

  

  
-4.02

  
0.000

  
[-1.410258, -0.4823539]

  
s19

  
-0.9879798

  
0.5598629

  
-1.76

  
0.079

  
[-2.091744, 0.1157846]

  
s20

  
-1.782427

  
0.3833331

  
-4.65

  
0.000

  
[-2.538164, -1.026689]

  
常数

  
8.46705

  
26.10392

  
0.32

  
0.746

  
[-42.99658, 59.93068]


  
  上表中hg代表“海外/国内”虚拟变量,“海龟”的hg值为1,“土鳖”的hg值为0。t值远小于有统计学上之重要性的临界值,故不能否定零假设(null hypothesis)成立的可能性。

  
  2.二步回归

  
  同样,通过调整样本数据进行的二步回归估测也没有反映出“海龟”与“土鳖”在学术表现上存在具有统计学上之重要性的差别。表2是二步回归的最终结果。[14]

  
  表2:基于调整样本的回归结果

  

  

  

  
  
  
  
  
  
  
  
  
  
  
  
  
  
  
  
  
  
  
  
  
  
  

  
回归因变量:sqcita

  
回归系数

  
稳健标准误差

  
t

  
p

  
95%置信区间

  
hg

  
-0.0244921

  
0.2608928

  
-0.09

  
0.925

  
[-0.5389301, 0.4899458]

  
常数

  
1.828444

  
0.163527

  
11.18

  
0.000

  
[1.505996, 2.150893]


  
  表2显示由二步回归所得的t值更小,而这两个模型得到的有关hg变量的回归系数均在彼此的95%置信区间之中。这些统计数据表明此二项回归分析的结论具有相当的稳定性。

  
  图1是净引用数之平方根的核密度(kernel density)分布(根据Epanechniko函数估测),其中红色实线代表“海龟”,蓝色虚线代表“土鳖”。核密度估测所用的权重与二步回归模型使用的权重相同。该密度分布图显示:在低端区域,“海龟”们的引用数更少为零;在中间区域——净引用数之平方根约为3-7的区域,“海龟”的引用数更趋向于集中在该区域的高端部分,即5-7的范围内;而在分布图的右端,则“海龟”与“土鳖”几无差别。这一密度分布显示,“海龟”的学术表现在分布上可能较“土鳖”更有优势,但在均值上优势并不明显。

  
  图1:净引用数之平方根的核密度分布

  


  
  3.分区域比较

  
  笔者又按照“海龟”获得学位的不同区域将其分为4组,而国内学位获得者则成为第5组,每组各被赋予一个虚拟变量(即属于该组者变量值为1,不属于该组者变量值为0)。“海龟”所属的4个组分别是:澳洲、美洲(包含美国与加拿大)、亚洲(包含日本与韩国)和欧洲(包含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瑞士与英国)。当代表“海龟”的4组虚拟变量替代“海外/国内”变量成为直接多元回归模型的自变量后,分析结果显示:唯有美洲组(AM变量值为1)的表现在统计学意义上优于国内学位获得者,且这种优秀程度较为明显(美洲组的净引用数平方根比国内组高出大约62%)。[15] 表3是这一回归分析的结果。

  
  表3:分区域比较结果

  

  

  

  
  
  
  
  
  
  
  
  
  
  
  
  
  
  
  
  
  
  
  
  
  
  
  
  
  
  
  
  
  
  
  
  
  
  
  
  

  
回归因变量: sqcita*

  
回归系数

  
稳健标准误差

  
t

  
p

  
95%置信区间

  
AL

  
0.4435045

  
0.400606

  
1.11

  
0.270

  
[-0.3462863, 1.233295]

  
AM

  
1.40884

  
0.4800663

  
2.93

  
0.004

  
[0.4623934, 2.355286]

  
AS

  
-0.1154335

  
0.2848716

  
-0.41

  
0.686

  
[-0.6770552, 0.4461882]

  
EU

  
-0.2977866

  
0.1778962

  
-1.67

  
0.096

  
[-0.6485072, .0529341]


  
  * 国内组的平均净引用数之平方根为2.260153。

  
  分区域比较未选用上述二步回归模型,因为利用现有数据尚不足以在控制专业领域的基础上,较为可靠地测算出样本包含各组教师的概率。事实上,在第一步——即logit回归——测算过程中,大部分代表专业领域的虚拟变量均被统计软件自动抛弃,这或许是由于样本中各组学者所写论文的专业领域尚不足以涵盖这些被抛弃的领域。因此,较“海龟”与“土鳖”的总体比较而言,对于这项分区域比较的结果还需要有所保留。

  
  三、一些解释

  
  假如我们抛开对通过引用数评估学术表现存有的疑虑,那么,关于“海龟”与“土鳖”在学术表现上的相似性,一种解释或许在于法学这一学科的特性。正如一些学者指出的那样,法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地方性知识”。[16] 由此,接受外国法教育——尤其是纯粹针对正式规范的教育——并不足以带来解决中国问题的学术优势。而从美国获得学位者在学术表现上可能具有的优势,则或许源自美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即强调方法论与跨学科教育。值得注意的是,在样本所含的6位自美国获得学位者之中,有3位所获并非法学学位,而是其他社会科学或跨学科研究的博士学位。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也许美国的法学教育带给人们更多的是捕鱼方法而非简单的一条鱼,因而,在美国完成教育返回国内的学者,可能得到更为充分的学术准备,从而得以较好地回答中国面临的问题。

  
  对于“海龟”与“土鳖”在学术表现上的相似性,另一种解释或许在于目前在中国法学院任教的“海龟”教师的特殊年龄段。如前所述,“海龟”的总体年龄较“土鳖”为大,而其获得学位的时间则较晚。这些事实表明:目前任教于国内法学院的“海龟”很可能属于恢复高考后最初几届进入法学院进行本科学习的学生。由于受到文革影响,他们开始法学本科学习的年龄偏大,而自本科毕业后,其中一些人又成为文革后最早一批留学海外学习法律者。由于国内与国外的学制等情况不同,这些留学海外者普遍较其留在国内的同学更晚完成研究生阶段的教育。而当他们回国任教时,较为年轻的一批留学生则仍在国外学习。假如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或许我们可以认为:年纪较大者与年纪较轻者在同样面对国外的学习环境时,可能出现适应性与接受力方面的差异——例如由较弱的语言水平或更强的路径依赖等原因所致。这一假说提醒我们有必要在将来更多年轻一代的“海龟”回国任教之后,展开进一步的跟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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