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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理论若干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利益衡量理论若干问题的思考和探讨


朱直勤


【摘要】梁慧星教授于20世纪90年代从日本引进利益衡量理论,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赞成声和反对声并存。不少学者和法官对利益衡量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撰写了不少相当有见地的学术论文。但据笔者检索的材料看,对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利益衡量理论的科学内涵,实践科学利益衡量理论的基本方法和途径等若干问题,学者还没有深入研究,还没有形成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理论成果。笔者凭借对法学的浓厚兴趣,斗胆对以上若干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并提出一些个人不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全文共7358字。
【关键词】利益衡量  基本内涵  方法
【全文】
  作者:朱直勤 
  联系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邮箱:qinzhizhu@yahoo.com.cn
  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中,“利益衡量”业已成为一个高频词。利益衡量是社会转型时期为解决制定法与社会生活脱节现象应运而生的一种法解释的方法。通说认为,利益衡量作为一种法解释方法论起源于欧美的自由法学、目的法学和利益法学,并在上个世纪60年代为日本学者加藤一郎和星野英两位教授所首倡。
  梁慧星教授于20世纪90年代从日本引进了这一理论,在我国民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强烈反响,赞同声与反对声并存。其中反对者认为,利益衡量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主要理由是:在利益调查或利益分析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个人的偏好,其利学性值得怀疑;而且,由于利益衡量本身不能解决价值选择问题,在进行利益选择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正义或公平的标准。反对者这种担心和忧虑不无道理。利益衡量是一种主观行为。可以说,它是一把双刃剑。运用得当,既有利于协调各种权利冲突,又有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价值目标,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运用不当,背离社会公平和正义,激化矛盾,引起社会不稳。
  目前,不少学者和法官对利益衡量问题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并撰写了许多有见地的学术论文,但对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利益衡量理论的科学内涵、实践利益衡量理论的基本方法和途径等若干问题的研究欠深入,还没有形成系统化和体系化的理论成果。下面,笔者凭借对法学的浓厚兴趣,就此类问题进行思考和探讨。
  一、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利益衡量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广阔“市场”,是否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依据呢?下面,着重从立法、法律解释、司法实践层面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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