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苏力所说:“市场经济,以及与市场经济相伴的社会流动、城市化、妇女就业、经济繁荣、家务劳动的减少、婚姻推迟、性知识传播、避孕与节育措施的便利等等,这一切都在促成当代中国的性道德、性习俗、性法律以及与性相关的诸多社会问题也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45]而波斯纳的这本《性与理性》,也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我们所处的时代,理解我们自身的处境,甚或能够自觉的重新看待和理性的应对这些发生在或者即将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自己身上的“空前的变化”。 因此,就如同波斯纳出于对美国法律实践的关注而研究“性与理性”一样,我也是出于对中国法律实践的关注而阅读和评论《性与理性》。我希望自己做的,首先是能够将散落在各章的理论加以梳理和归纳,但是并不是全盘接受,而是加以辨别和扬弃,积累我们认识各种与性有关的社会现象所亟需的理论资源。因而与苏力先生的评论[46]不同,我关注的不是该书所启示的科学精神和整体性的理论构架,而是该书所提出的具体的、系统的科学理论。这些都体现在前文中了。 这样,本文对该书的评论就是寓评于述式的,我首要的努力是总结波斯纳研究的理论成果,我的态度就体现在总结的取舍上。正如大家看到的,我偶尔会有评论,但是不多。也许这会让人觉得这样的书评更类似于读书笔记。我想是这样,因为我确信,这样做虽然吃力而且可能不讨好,但是总归比那些不读书的批评者要好;甚至比许多“高屋建瓴”的批评要更为有益,因为无论对于关于性问题的理论分析这样一个学术前沿,还是对于渊博睿智的波斯纳本人,我们还是先做一个学生为好。 因此,尽管本文试图兼顾介绍本书内容这样一个目的,但是已经注定了会根据我的主要写作目的——理论的学习与批评——来选择我评论的重点。这或许是个缺憾。但又不是。因为书评本身最大的意义,不是对原书主要观点的系统摘录,也不是要提出一种更高级的理论,更不是要替读者思考;而是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培养读者对该书的兴趣,就如同先尝后买,最终的目的是让读者自己去阅读本书。因此,本文的预期读者是那些关注现实问题、有理论好奇心、求知欲、勤奋(愿意付出思考的辛劳来换取思考的收获)和独立(愿意自己品尝而不是吃别人嚼过的饭)的人,而不是走马观花的人。 我想,就本文的写作目的而言,我所做的已经足够多了。虽然还很有限,但是我已经足可以说:这就是波斯纳带给我们的光,这就是波斯纳帮我们看到的洞穴;至少我觉得我自己的眼睛确实比以前亮了。 我仍然不敢自信的是,我是否真的随着波斯纳走出了洞穴;但是我知道不应该因此止步。畏惧失败必然难以学到真知,这恰恰是背离了起码的科学精神,这恰恰是在固守无知、蒙昧乃至禁忌。因此,我希望付出我的努力,其中包括了求教与批判,而首要的目的则在于积累。积累是我的底线,因为我相信,那怕波斯纳错了,或者我对波斯纳的理解错了,都至少为后来的研究者走向真正的光明,踩出了路。 不过,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即便波斯纳真的为我们带来了光,那也仍然是一束非常微弱的光;我们还只是刚刚开始在朦胧中端详我们一直囚居的洞穴和囚居着的自己。我们还有太多的东西要看,并且还要看得更为真切。 发表于《清华法学》,第二辑。
【作者简介】
凌斌,北京大学法学院2000级硕士研究生。
【注释】* 光与洞穴的比喻来自柏拉图的《理想国》;本书也是从评论柏拉图的《宴饮篇》开始的。这并不是“碰巧”,因为本书回应的正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典政治哲学关于“性与理性”的古老判断。波斯纳暗示了这一点,他开篇的题记就是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的一段话:“愉悦是理性思考的障碍,并且愉悦的东西,例如性的愉悦,越是令人愉悦,当沉浸于其中时,就越不大可能思考任何东西。”而本书的名字也表明了这一点:性与理性。Plato, The Republic. Translated, with notes and an interpretive essay, by Allan Bloom,New York, Basic Books, 1968.
在本文中,凡是援引《性与理性》一书中的文字,均直接在文中以括号注出页码;所注页码为苏力中译本中的相应页码。
苏力,“从禁忌到理性——波斯纳〈性与理性〉译序”,《性与理性》,第IV页。
莱希格:“多产的偶像破坏者”,转引自,苏力:“《波斯纳文丛》总译序”。
参见,波斯纳:“引论:实用主义、经济学与自由主义”,《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
波斯纳,同上。
这样一个努力尤其可以从波斯纳对于社会生物学的处理上发现:他介绍了社会生物学,因为其中确实有科学的成分和趋势;但是他并没有以之作为基础、甚至没有过多的依赖其研究成果作为判断的依据,因为其科学化的还不够,还有太多的假说仅仅停留在猜想,而没有受到检验。参见第四章,尤其是“结论和批评”。
直接探讨理论问题的章节就有第一章、第四章到第八章,页数上接近了全书的一半。如果加上其他部分(比如第三章、第九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的理论探讨,本书在理论方面的侧重就更加一目了然了。
波斯纳的思想显然来源于,道金斯:《自私的基因》,卢允中、张岱云译,科学出版社,1981年。对这一类观点的批评性讨论,参见,古尔德:《自达尔文以来——自然沉思录》,田名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275-298页。
对于自然选择理论,实际上又非常复杂和差别巨大的理解,除了波斯纳的归纳外,还可以参见,古尔德,同上书;许靖华:《大灭绝》,任克译,三联书店,1997年,第一章;张诗忠:《生物进化与人类进化的比较》,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年,第三章。当然,还有达尔文:《物种起源》,周建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
不难看出,波斯纳的描述本身就是在努力融合社会生物学和经济学,至少以上这些论断都暗含了性生物学同经济学的相容性。参见第七章。
这一术语是我从一位古生物学家那里借来的概念。幼态持续指的是人类从出生到壮年需要漫长的成长期这一特点。就哺乳期而言,一般要一年左右才断奶。而一个孩子要能够独立生存,至少要长到10几岁,如果按照成人的体格标准来要求,至少要长到14-16岁左右;在此期间,缺少保护的孩子很容易受到伤害而不能存活(波斯纳强调的正是这一结果,但是没能指出生物学上的理由)。相比之下,一般的哺乳动物哺乳期只有几十天、至多是几个月,更不用说根本不用养育的昆虫、两栖动物和爬行动物。这些动物的幼年期短则一两个月、至多只有几年;尤其是一些草食动物,比如角马、瞪羚在出生后几个小时内就必须能够奔跑。参见,古尔德:《熊猫的拇指——自然沉思录》,田名译,三联书店,1999年,97-110。
波斯纳并没有在有关性生物学的讨论中提出这些问题,但是在其后的经济学性态理论中,不时的有所点拨。如果这不是波斯纳有意为之,那么这确实暗示了波斯纳所整合的生物学理论与经济学理论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亲和关系。
如果将波斯纳这部分的论述同其后文中对伴侣婚姻的考察一起阅读,将会获得更多的启发和更系统的理解。对伴侣婚姻的考察,参见第五章、第六章。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理论介绍在最近几年的增长突飞猛进,可以参见,李恩来:《明天的我——生物和医学的发展与人类的未来》,广东教育出版社,2001;靳海山、王梅花、杨辉:《基因时代——生存还是毁灭》,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姜广奋, 郭晓雨:《基因技术——解密生命天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在图书馆的书架上,同类的书在2001、2002年增加了十几本。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伴侣关系和合法婚姻是重合的;许多婚外情很可能恰恰是为了寻求情感交流。实际上,这为理解诸如包二奶等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提供了更为丰富的视角。
也就是取决于社会的为性实践预设的目的;而该目的又与性规制以及规范分析密切相关,不过要到后文才能展开讨论。
斯蒂格里茨:《经济学(上)》,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7页。
但是,如果一个人对性安全很看重(也就是偏好安全的性行为),那么即使是嫖妓这种成本构成相对并不复杂(实际服务费用加上搜寻成本)的性实践,也仍然是预期成本很高的。因为实际上如果付出的搜寻成本(调查妓女的安全系数)较少,那么安全成本就会很高,尤其是如果感染了艾滋病,那么安全成本就是无限高。这也就进一步揭示了,为什么许多富有的人不选择嫖妓而是选择包二奶。这也就进一步例证了性偏好对性行为是有影响的,并且性行为的可替换性使这种影响有时会很大。而性偏好,更多的属于性生物学。
波斯纳,《超越法律》,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二十六章。
这也是波斯纳经济分析中核心的分析模型之一。可以参见,Posner, An Economic Approach to the Law of Evidence, 51 Stanford Law Review, 1477 (1999); Posner and Landes, The Federal Structure of Tort Law, Harvard Press, 1985;当然,还可以参见他的经典之作:《法律的经济分析》,蒋兆康译,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7年。
于是,引入互补品与替代品的经济学概念也就顺理成章。波斯纳讨论完性实践的成本,接下来的题目就是“性实践的互补性”。
这是经济学的理性人假设:在局限条件下人人都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一个通俗的解释可以参见,斯蒂格里茨:注17引书,第26-27页。
波斯纳对有效性别比的描述是:“男子与可得到的女子之比率。有效性别比越高,男子的异性恋性行为的成本就越高。搜寻成本更高是因为,每个男子都要花费更长时间来寻找一个还‘没主’的妇女;这就好比在一个鱼很少的池塘中垂钓一样。更重要的是,每个妇女的价格也就这样哄抬起来了,因为这里的需求者更多;并且,如果不是由价格来清理市场,我们预期会有排长队的现象。”(180)
比如同性恋,波斯纳:同注18。
比如中国的一部反映同性恋生活的著名(但是没有公映,或许是因此著名)影片《东宫西宫》。“东宫西宫”指的就是天安门附近的两个公共厕所。北京、天安门,这是我们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熟悉的地方,也是人口流动最大的地方。或许仅从这个片名,我们就可以理解很多波斯纳所揭示的问题。
当然,发家致富是前提,而这也与城市密不可分:在农村很少有机会迅速的“先富起来。”这一点在后文还会提到。
还可以参见,苏力:“禁忌的转化”,《读书》,2002年第7期,第93页。
这里隐含地已经将波斯纳在下一章重点讨论的就业对于女性的性选择以及因此对男性的性选择的影响。
参见,波斯纳:《法律理论的前沿》,凌斌、武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57页,尤其是注。
这一点我们从厦门远华案披露的一些情况就可以看到。而且,我们还可以从一些高层次的“二奶”看到这一点。据说,在广州等地,没有二奶的老板会很让人瞧不起,而有一位出众的二奶就等于在商战中拥有了一位宋美龄。这些事实问题还需要调查,目前可以参见,“广东包‘二奶’现象的调查”,http://www.godgive.com/book/educator/educator6-0.html;“再穷也要有个‘二奶’?”,《人民网·社会走笔》。
请回忆葛尤、英达等人演绎的电影《大腕儿》。
参见,涂尔干,《社会分工论》,渠东译,三联书店,2000年,第36-42页。
同上,第37页。
同上,第40页。
古希腊哲人认为真正的友伴关系只能发生在男人和男人之间也是这样的道理;而且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实践了。参见,柏拉图的《宴饮篇》。
这也是福柯等人所一再指出的。波斯纳认为社会建构主义的进路有问题,但是他显然承认,社会建构本身是一个事实,而且有社会就必须有社会建构。对于福柯的观点,可以参见,《性史》,黄勇民译,上海文化出版社,1988;《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杨善华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中对福柯的介绍;以及本书的第一章中波斯纳对福柯的评论。
比如涂尔干和韦伯的方法,参见,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华夏出版社,2000年。
当然,这里的同意依据的是经济学上的行为主义判断。而如果当事人取得了“全体一致”,那么按照经济学的原理,合法性就毋庸置疑。简单地说就是:“自愿即最优。”对此,可以参见一个比较通俗的解说:张宇燕:《说服自我——经济学杂文集》,第56-60页,第194-201页。
比如被炒作得沸沸扬扬的张学英诉蒋伦芳案。参见,央视《今日说法》:遗嘱算不算数。
潜功能之类的提法是我的概括,波斯纳自己没有明确指出这一点,但是从波斯纳的其他作品中我们也都能感受到这样的处理,他的经济分析与许多社会学中的理论和方法非常接近。实际上,在展开他对道德理论的讨伐之前,波斯纳就将自己的理论归入了功能主义之中:“对性的行为、习惯和规定进行经济学分析,这是关于性的功能理论这个大家族中的最新成员。关于功能理论,我指的是这样一些理论,它们都把性现象视为具有实现人生目标或社会目标的功能或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工具。这种功能的进路绝对是世俗的、科学的,无论是从广义的还是从狭义上看,并且它们倾向于不用道德术语来看待性活动。”对于潜功能,可以参见《社会学思想名家》(科瑟著,石人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对默顿的功能主义的介绍。
对此,我们可以参见一个充分体现了司法判决、媒体评论与学者分析在这类问题上的处理方式的案件:张学英诉蒋伦芳案,同注39。
当然,这也并非完全是知识上的问题,背后的原因或许涉及到中国社会的发展状况以及中国法治的特点;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但是这一进一步的研究也必须借助对性的理论认识,必须依赖于科学。
苏力:“法律与科技问题的法理学重建”,《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
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439页。
苏力:“禁忌的转化”,《读书》,2002年第7期,第93页。
苏力: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