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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穴里的微光

  

  在当今的理论性学中,有相当多的理论“都隐含着建构主义”,比如以福柯为代表的社会建构主义,以及其他隐含在性法律学中的建构主义。(第一章)社会建构主义确实有所发现,但是“因为它们看轻生物学上的性别差异,这就导致了这些文献作者把以这些差异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律区分都推定为恣意专断的区分。”(42) 与之相反,波斯纳相信生物学上的性别差异以及其他规定了人类本性的因素,是根本性的。男女有别,这是天生的差异,而并非是社会建构的结果,而且同社会建构一样对人类的性实践、包括性规制发生着影响;甚至,其还可能是社会建构背后的原动力。至少可以说,生物性和社会性共同构成了人之本性;必须看到生物性对人类行为、尤其是性行为的潜移默化、但却持久和强大的影响。而且,如果对人类本身的生物学研究获得了实质性突破——比如发现了某些性犯罪确实是源于基因的命令,那么许多法律争议和道德争议就都可以转变为事实问题、常识问题和实证问题。而波斯纳所提出的“道德无涉之性”(morally indifferent sex),就是要“把性当作事实问题”。(111)


  

  因此,性生物学就成了他“试图把性的道德和情感背景、前见、迷思、习惯态度都剥离出去”的第一个据点。而且,性生物学也有助于对性进行经济学分析,因为对于那些作为给定条件的性偏好,性生物学已经作出了贡献。(114) 因此,性生物学虽然并非波斯纳所倚仗的核心理论,但却是其理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我看来,波斯纳所吸收的性生物学理论,主要是两个:一是基因延续是性的根本动力;二是“幼态持续”是人类生、育形态的关键。性生物学的威力来自二者的双剑合璧。 对于基因延续,[8]性生物学表明,有性生殖和两性分化是关键性的。因为“性生育会增加一个物种存活的概率”,是自然选择下最佳的生殖战略;[9]而两性分化就减小了生、育的风险,并且可以形成自然的分工:“男子广泛播殖,女子尽心养育”。(116-118)进而,由于有性生殖和两性分化而造成的男女两性的自然差异,又决定了女子和男子在性偏好上的差异:女子对性伙伴百般挑剔,而男子则希望多多益善。(119-124)


  

  但是,源于“基因延续”的这些生育战略如果没有限制,很可能导致这些战略的失败,因为男子花心的结果很可能是:四处播种,无所收获。换句话说,“基因延续”的要求又限制了男子的花心,因为男子必须保证女子所生确为己出,而且,必须保证自己的孩子能够最终存活。[10] 前一个原因容易理解,因为花心的男子往往会疏于对自己女人的看护,而疏于看护就容易被戴上绿帽子,成为人类社会中的“布谷鸟”;但是,为什么孩子会制约父亲呢?为什么孩子的存活对父亲的行为形成了限制呢?这就引出了生物学的第二个理论:“幼态持续”。 波斯纳并没有使用“幼态持续”这一术语,[11]但清楚的表达了这一意思:“人类婴儿与其他动物婴儿相比,怀孕的妇女和哺乳的母亲与其他怀孕和哺乳的动物相比,前者都比较持续地容易受到伤害,这就产生了一些至关重要的机制,诱使男子在性交之后甚至孩子出生之后——甚至出生很久之后——还一直待在女性周围,以便保护女性、胎儿、婴儿和儿童。”(126,强调为笔者所加,以下同。)人类“幼态保持”的特点就使得人类在生育后代上呈现出一种“繁殖保护”的习性。而这一点与前面的基因延续一起,就使得男女两性因为生、育这一生物本能,而必须形成比较稳定的同居关系、乃至群居关系。也正是这些稳定的生活关系,最终构成了家庭这种组织形式和制度存在的生物学基础。


  

  同时,沿着这一思路继续思考,还可以发现,如果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父源鉴定”非常的便宜有效(这就解决了基因延续对于男子的制约),如果社会资源的积累和社会观念的开放使得保护幼体成为一项社会工程(这就解决了幼态持续对于男女双方的制约),那么新型的社会关系也就会逐步取代传统上的家庭关系和宗族关系。这一点部分的得到了验证,部分的正在显现出曙光。[12] 但是,以上论断的外推是有限的,家庭关系(当然,未必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更宽泛的表达是同居关系)并不会完全瓦解,并且很可能与人类的存在始终相伴。这是因为, “幼态持续”这一人类独有的生物特点经历了自然选择,在诸如“性交”、“性爱”方面,还衍生出了——或者说保留下来了——许多其他的生物特性,使得男女两性之间的稳定关系本身有着潜在的强大生物学基础。换句话说,在没有任何外在限制的情况下,比如养育子女的责任、习俗法律的规制,人类仍然可能保持固定的性伴侣。


  

  波斯纳首先考察的是人类性交的特点:“人类要比其他灵长目动物有更频繁的——并且看起来也许是浪费的——性交,这是人类的婴儿要比其他灵长目后代更容易受伤害的后果。”(127)频繁性交和性本身的享乐目的,使男女两性的稳定结合具有了生物性上的有力保证。而且顺着这一“繁殖保护”的思路,波斯纳还发现,“还有一个现象,根子最终也能追寻到人类婴儿容易受伤害这一点上来,这就是性爱;性爱与性欲不同,前者是发现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具体的人,有吸引力,值得欲求。因此性爱为一种长期的、尽管不必是永久的关系提供了更坚实的胶合剂,在这种关系中,男子会保护女性和他们的后代,而这不是性冲动可以独自实现的。”(128-129)人类经历了长期自然选择后所沉积下的在性、尤其是性交、性爱方面的特点,并不会因为外在因素的诱导而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或许也是人类以及人类社会得以持续存在的原因。[13] 这样,关于人类与性有关的主要问题——男女有别、家庭、性交、性爱——都获得了生物学上的解释。但是,波斯纳认为这种解释是有限的,还不足以替代经济学,因为性生物学、主要是进化生物学只是“解释人类性行为的趋向;它并不解释行为本身。”(142)


  

  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科学化的程度。如同波斯纳引入生物学是出于科学上的考虑一样,波斯纳对生物学的浅尝辄止,也是出于科学上的考虑。正如我在注5中指出的,当时生物学的科学化还很不够,还不足以成为立论的基础:“关于进化的一些命题,由于其关系到埋藏于遥远之往昔的事件,因此都是不能在经验上证实或否证的。这导致基因的解释具有猜想的气味,特别是在社会领域,因为所设想的关于社会行为的基因……都还没有发现。更进一步的难题在于,……难以检验社会生物学的假说。”(143)不能证实或证伪,也不能进行显著性检验,那么生物学的这些命题就只能停留在假说上。 但是,波斯纳毕竟显示了,社会生物学在理解性问题、以致理解人类社会中其他根本问题方面,具有非常大的潜力。假说并非没有实践意义;暂时不能检验不意味着永远停留于猜想。一旦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社会生物学的“科学性”大为提高,那么,许多假设猜想或者直觉判断都会成为纯粹的事实问题,也就是说,理论解释就有了坚实的基础,甚至不再需要理论解释。这已经部分成了现实。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在波斯纳出版本书后的10年间,社会生物学的这些假说获得了部分的检验,已经呈现了越来越高的科学化程度。同时,诸如克隆、人类基因组草图等一系列科学技术的进步也越来越展示出了社会生物学的前景。[14]对人自身的认识越深,我们就越能够摆脱无知与猜想,就越能够超越道德禁忌、越能理性的对待性。这同样是启蒙以来征服自然的一部分,或许即将成为最重要的一部分。 而且,从长远看来,生物学也确实可能比经济学更科学。生物学的基础是自然科学,而经济学是社会科学。甚至,不必放眼将来,波斯纳已经意识到了,对性问题的经济分析确实会在某些问题上依赖于生物学的成果: “爱情例证了,在性的问题上,生物经济学进路与纯经济学进路之间有差别。所爱的人独一无二,这种是在动物以及人类环境中都曾观察到的亲密关系和印刻作用(imprinting)的一个方面,例证就是各种物种中母亲和婴孩的密切关系。纯粹的经济学分析会强调诸如搜寻新配偶的高成本、因利他主义而发生的分离孩子和父母的成本以及一个人坚守承诺之声誉带来的收益这样一些因素。然而,所有这些因素都不能解说爱情关系的情感特点。这些因素的意义在于它使预测这一联系在各种情况下会有多么持久成为可能。”(156) 正是因为预见了这样的前景和这些差别,我想,波斯纳才用专章来勾勒这个他并不打算作为理论依靠的领域;也正是因为看到了这样的前景,我也花了大量的篇幅、甚至超出了波斯纳的论述来阐明社会生物学的基本命题。我甚至想,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波斯纳会重新写这本《性与理性》;而那个时候,如果不是生物学将成为基础而经济学退为次席的话,对于生物学成果的吸收也毫无疑问会成为与经济分析旗鼓相当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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