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水库加固工程。我市水库多建于解放初期,随着运行时间加长,部分水库出现各种安全隐患,为保证水库安全,规划在“十二五”期间,重点对我市12座供水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包括松木山、同沙、横岗、水濂山、白坑、芦花坑、马尾、五点梅8座联网水库和契爷石、茅輋、虾公岩、黄牛埔等4宗中型水库,并对其余106座小型水库进行安全排查和必要的达标加固。
3、市区内涝整治工程。市区内涝整治工程共分为三期,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二期工程已基本完工;三期工程新开河系统内涝整治工程稳步推进。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鸿福河、新开河、新基河、石鼓河的整治,整治渠道总长27.78公里,新建、扩建排站4座,设计排水流量277.1立方米/秒。
4、万亩以上江海堤围达标加固工程。沿海和东江三角洲重要堤围现有堤围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大部分堤段仅能防御10-20年一遇洪潮,难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对长安镇、虎门港等重要海堤按100年一遇防御标准,其余各镇街海堤和江堤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进行达标加固。加固及新建堤防总长度226.34公里,其中长安海堤达标加固工程6.58公里纳入“十三五”储备项目,“十二五”期间规划建设江堤58.64公里、海堤161.12公里,配套重建、加固水闸67座,总净宽497.3米。
(二)一般工程
“十二五”期间,除完成上述工程外,规划针对各镇街防洪排涝存在的问题,按轻重缓急,继续完善全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新增装机17870千瓦,新建、改建水闸29座,改善治涝面积583.05万亩。一般工程已得到市政府批复,作为2011-2013年市城乡防灾减灾工程。
(三)非工程措施
1、增设水情监测系统及泵站信息系统。全市现状小(一)型及以上水库水位监测系统已基本完善,规划“十二五”期间在关键河段布置水情观测断面,并逐步完善闸、站监测系统。(1)水情监测系统。石马河流域现状仅有雁田、上村、司马、茅輋及虾公岩水库等5个正规雨量站,没有水位、流量监测系统,不利于流域内现有防洪除涝工程设施联合调度,不能完全发挥其效益。本规划对5座水闸、1座排站及调污站增设自动化监控系统、防汛指挥系统。(2)泵站信息系统。泵站信息系统计划完成泵站数据采集点249个、信息中心1个。
2、加强管理。(1)防洪区风险管理。防洪保护区管理:建立防洪风险评价体系,研究、提出保护区的洪水风险评估方法,编制具有实用精度的分区风险图,指导区域内的经济社会活动;同时,加强保护区内防洪设施管理,强化洪水风险意识,加强洪水保险政策研究,最大限度地降低洪水风险,减小洪水灾害损失。蓄滞洪区管理:可利用人工湿地共3处。一是位于常平镇寒溪水干流上部,梅塘水和松木山水交汇处的江子埔湿地;二是《东莞市生态园水系及水环境整治综合规划说明书》中规划位于寮步河口的湿地,即生态园三角洲湿地公园景区;三是位于中北部的东莞生态园,共设有3处人工湿地和2处集中景观水面,常水位水体面积3.6平方公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加强管理蓄滞洪区,特别是对土地利用的管理;根据蓄滞洪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安全建设;制定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对蓄滞洪区的扶持和补偿、救助办法。防洪教育: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洪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洪教育,普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防洪知识,提高洪患意识,使防洪区内的单位与居民了解自身的防洪责任,自觉履行防洪义务。(2)河湖管理。为保障河道、河口泄洪功能的正常发挥,必须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及《
珠江河口管理办法》、《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加强对河道、河口和湖泊的管理。(3)防洪工程设施管理。防洪工程设施(包括防洪工程的附属水文、气象观测设施,通讯、交通、防汛抢险设施,生产、生活及其他维护设施等)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必须严格管理。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在划定的范围内禁止危害防洪工程安全的活动。合理划分管理事权,明晰工程管理机制,明确工程管理任务,确保工程管理经费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4)防汛抢险及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防汛抢险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必须健全防汛指挥机构,不断改进防汛抢险装备,提高防汛抢险的科技水平;做好救灾和灾后恢复工作,逐步实现防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5)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是我市水务发展的关键,加强人才建设,一要提高认识,增强人才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注重人才结构性问题,抓紧制定人才规划,将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健康有序的轨道,明确人才培养目标、选拔方向、使用思路、评价标准,同时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努力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二要突出重点,促进各层次人才的协调发展;三要不断创新新机制,提高人才队伍的能力建设;四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推进人才竞争机制、激励机制。
六、项目安排及效益分析
(一)项目安排
按照“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将主要任务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基本是指在“十二五”期间必须实施的项目,在资金安排上要首先保证重点项目的需要,该类项目的实施对提高防洪安全保障能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般项目是指在资金情况允许的前提下,为保证规划指标的实现应尽可能实施的项目。
(二)效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