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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东府办〔2012〕9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

  东莞市水利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也是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务、可持续发展水务转变的战略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11〕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水利防灾减灾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深化水务改革,提高防灾减灾保安全能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水利防灾减灾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水利防灾减灾成就

  “十一五”期间,我市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完成投资44.7亿元,占全市累计完成水务建设投资190.3亿元的23.5%。初步建成了较高标准的防洪减灾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1、堤防、水闸达标加固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20.96亿元对现有堤防和水闸进行达标加固建设,达标堤防长度达701.45公里,包括Ⅱ级堤防78.33公里,Ⅲ级堤防623.12公里;新建、扩建、加固水闸143座。重点完成了东莞大堤、挂影洲围、万江围、三角洲堤围等堤防达标加固,使东莞大堤达到100年一遇(堤库结合)防洪标准;挂影洲围、潢新围部分、万江堤围等135.49公里达到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沿海海堤中沉州围等127.85公里达到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其余堤段基本达到或接近20年一遇防洪标准。

  2、除涝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22.64亿元,排涝总面积达231.1平方公里,完成新建、续建电排站工程122座,整治河道233.44公里,超额完成预期任务。“十一五”期间,重点整治了东引运河、石马河及常平围、潢新围、挂影洲围、大圳埔南畲塱涝区等4处万亩以上涝区,完成了市区内涝整治一、二期工程,使东江片、东江三角洲及沿海片排涝能力基本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石马河流域(含潼湖围涝区)塘厦镇基本达到2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其余镇街达到10年一遇24小时设计暴雨1天排干。通过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涝区的排涝能力。

  3、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十一五”期间,共投入资金6774万元,完成了虾公岩水库、同沙水库、松木山水库等病险水库的坝体加固、溢洪道改建、排洪道闸门改造等工程建设,保障了水库运行安全。

  4、三防系统建设及应急预案编制。目前,全市三防指挥系统基本建设完成。系统基本可覆盖全市范围,与防洪工程措施及其它非工程措施一起共同发挥防灾减灾作用,为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支持。全市市区防洪、防汛、防风、抗旱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应急预案标准分为四级应急响应机制,在此基础上,各镇街三防指挥部门制定相应应急预案,提高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5、水利前期工作。“十一五”期间,在水利前期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完成我市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石马河流域综合整治规划、寒溪水流域综合规划、石马河干流河道整治工程可研以及各镇街防洪排涝规划等。水利前期工作研究,为水利发展建设决策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提供了基本保障。

  6、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制度。近年来,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实行持证上岗,实行“一库制、一堤制、一闸制”工程管理制度。堤防维护费征收管理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

  (二)水务发展主要经验

  总结我市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发展,重点结合“十一五”期间水利防灾减灾工作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经验:

  1、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是前提条件。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水务工作,将水务工作摆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经常深入水务一线调查研究,协调解决水务实际问题,现场指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特别是在2010年抗击特大暴雨洪水灾害中,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及时安全转移群众,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夺取了防洪排涝斗争的胜利。

  2、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是有力支撑。“十一五”期间,水利防灾减灾投入取得了较大幅度增长,并逐渐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市、镇、村三级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投资新格局,为全市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

  3、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基本要求。近年来,在治水实践中努力把握自然规律和水务发展规律,不断转变水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积极探索促进人水和谐相处的途径。“十一五”期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遵循“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管理”四位一体的新治水理念,转变治水手段,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基础功能、综合功能、市政功能和产业功能,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4、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内在动力。我市一切水务工作的目标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让全市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十一五”期间,通过实施堤防建设、内河涌综合整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降低了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认可。实践证明,只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推进水利防灾减灾建设,紧紧依靠水利防灾减灾建设促进民生改善,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防灾减灾建设成果,水利防灾减灾建设工作才能受到群众拥护,吸引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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