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课程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构建理念先进、开放兼容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全面提升学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全面落实课程方案,设置开展好综合实践活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普通高中选修课程建设规划,开设内容丰富、高质量的选修课,确保学生有更多选择课程的机会。把教学改革作为深化课程改革的核心环节,使新课程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课堂教学中。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因材施教。创造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保护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主动学习。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科学应用,提高学生在信息技术环境中的学习能力。
9.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制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开、公正。进一步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升学考试制度,合理设置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突出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减轻学生的学业和考试负担。完善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制度,继续实行省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招生指标按一定比例均衡分配到辖区内的每一所初中的政策,分配指标保持在招生总额的50%以上。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严格遵循招生准入制度,严禁有偿组织生源,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10.深化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完善对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区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制度,重点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和办学特色等方面,对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等5类学校进行年度评估。建立健全科学的教师评价制度,结合教师绩效考核,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工作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实现奖惩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评价并重。完善学生评价制度,重视学生成长过程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各级政府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落实“科教兴市”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加快教育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教育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明确任务,落实政府一把手抓教育工作的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长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校园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科学管理,依法办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区县要根据全市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区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县发展规划,结合城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做好新一轮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制定新建学校和改扩建学校的发展规划,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便捷、优质的教育设施,并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为核心,推进规范型、节约型学校建设,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运行保障,切实加大教育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投入职责,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教育投入机制,确保教育投入的持续增长,切实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市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市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满足公共教育发展的需求。科学合理安排教育经费,使教育投入进一步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薄弱学校倾斜,向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倾斜,确保全市教育的均衡、协调发展。严格执行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支持教育的办法,建立教育投入分项分担机制,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资金用于对全市教育投入的补充。研究制定鼓励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出资(投资)办学、捐资助学。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