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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既有建筑外套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4.2.3 外贴纵墙、外加横墙、外加楼板宜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或预制钢骨混凝土构件。外加横墙应与原结构横墙对齐,并有可靠连接;外加横墙上下各层应对齐,截面宜上下一致;外贴纵墙与原结构外纵墙应有可靠连接;原结构地上部分外纵墙的窗下墙位置,可不设置外贴纵墙进行加固;各层外纵墙窗上或门上墙体应进行加固;对原外纵墙首层洞口以下的墙体,应对其正负零以下的部分进行加固。
  4.2.4 外贴纵墙、外加横墙、外加楼板与原砌体结构外墙之间应有可靠连接,可在楼层标高处设置水平现浇配筋混凝土带,以连接外纵墙、外加横墙及外加楼板(图4.2.4-1);可在原砌体结构纵横墙交接处外侧设置竖向现浇配筋混凝土带连接(图4.2.4-2),以连接原砌体结构横墙、外贴纵墙及外加横墙。外加横墙的上下层之间在楼层标高处宜设置水平现浇配筋混凝土带,以连接上下层外加横墙墙板。外贴纵墙与原砌体结构之间应灌注无收缩灌浆料或水泥砂浆。外套结构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时,可参考图4.2.4的做法,但外贴纵墙与原砌体结构外墙的连接应同时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的相关要求。
  图 4.2.4-1 新旧墙体节点连接立面示意图(略)
  图4.2.4-2 新旧墙体节点连接平面示意图(略)
  4.2.5 加固后的结构应进行水平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结构内力分析和构件抗震承载力验算,可不考虑竖向地震作用;可不进行风荷载作用下的结构承载力验算,但应对新增坡屋顶、外挂墙板在风荷载下的构件及连接进行承载力验算。
  4.2.6 水平多遇地震作用下,应整体建模进行结构整体分析,并考虑砌体、混凝土等不同材料的特性,以确定原砌体内部墙体及新增钢筋混凝土墙体的内力。分析时可基于线弹性分析假定,原砌体材料泊松比可取0.15,弹性模量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的相关规定;新增混凝土材料采用的相关计算参数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相关规定。结构平面布置较为规则时,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的整体分析可按纵、横两个方向分别计算。
  4.2.7 在纵墙方向,原砌体外纵墙与外贴纵墙形成的组合外纵墙应能承担全部纵向地震作用。
  4.2.8 应采用整体计算分析得到的内力,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对新增钢筋混凝土墙进行多遇地震下的拉弯、压弯和水平抗剪承载力验算。
  4.2.9 应采用整体计算分析得到的内力,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对原砖墙进行水平抗剪承载力验算。多遇地震下原砌体内部砖墙应能满足砖墙抗压承载能力的要求。
  4.2.10 加固后的结构横墙方向应进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弹塑性验算,可采用静力或者动力弹塑性分析方法。分析中应考虑材料的非线性性能。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层间弹塑性位移不应大于1/400。钢拉杆在罕遇地震下不应屈服。
  4.2.11 采用外套结构方式对砌体结构进行抗震加固时,应按地基基础实际受力情况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和地基沉降变形分析。并应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新增部分结构地基基础形式以及原砌体结构地基基础是否需要进行加固。
  4.2.12 外加横墙或纵墙水平缝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公式(略)
  4.2.13 门窗洞口上部连系梁与墙体间接缝竖向抗剪承载力应满足如下要求:
  公式(略)
  4.2.14 外加墙体的构造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加横墙厚度不应小于180mm,截面长度不应小于800mm,且不应小于h/15,h为同一横墙上下两道钢拉杆之间的距离;外加横墙水平和竖向分布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2 外贴纵墙厚度不应小于120mm;外贴纵墙水平和竖向分布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0.25%;
  3 外加墙体与竖向配筋后浇带交接的一侧应将水平筋甩出,形成锚环,锚入竖向配筋后浇带内。
  4.2.15 外加楼板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板厚不应小于100mm,并应满足竖向刚度和承载力要求;
  2 外加楼板与周边预制墙板之间应设置水平后浇带;外加楼板钢筋总量应至少甩出50%并锚入水平后浇带;水平后浇带与原砖墙之间可采用锚筋连接;锚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宜为400mm,植入砖墙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m,锚筋孔内应灌注植筋胶;
  3 外加楼板之间应设置水平后浇带;外加楼板相应位置的钢筋应全部甩出并锚入水平后浇带。
  4.2.16 钢拉杆或拉梁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在建筑底层设置钢拉杆;底层每道横墙两侧应各设置一道钢拉杆,钢拉杆直径不应小于25mm;当有地下室时,钢拉杆可设置于地下室顶板下;
  2 应在屋顶板上部每道横墙对应的位置设置钢拉杆,直径和数量同建筑底层要求;也可采用钢拉梁或混凝土拉梁,钢拉梁或混凝土拉梁纵筋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10cm2;其他楼层可不设置;
  3 钢拉杆或拉梁端部应与新增横墙有可靠拉接。
  4.2.17 新增墙体抗震构造措施可按抗震等级三级采用。
  4.2.18 预制构件之间、预制构件与原砌体结构连接处的结合面应做成粗糙面。
  4.2.19 外套结构基础选型时,宜选择对原建筑影响小、沉降量小、弃土少、施工安全、施工速度快捷的基础形式。
  4.2.20 外套结构基础设计时,应根据土质、地下水位、新增结构类型及荷载大小选用合理的基础形式,当地质勘察资料不足时,应重新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2.21 新增基础与原基础应脱开,并应考虑新设基础下土体沉降对原基础的影响,防止原砌体房屋发生裂损;外套结构严禁坐于软弱地基上。并宜设置施工后浇带,在施工期间将新增结构与原砌体房屋脱开。
  4.2.22 外套结构采用桩基础时,桩基施工不得扰动原地基基础。
  4.2.23 外套结构设计时,应考虑地基受荷后的变形,避免新旧结构产生标高差异。
  4.2.24 砌体房屋外套结构抗震加固的施工期间应进行基础沉降变形观测。
  4.3 加固施工
  4.3.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整体的进度计划。包括:总体施工进度,预制构件生产进度表,预制构件安装进度表;
  2 预制构件运输方案。包括:车辆型号,运输路线,现场装卸及堆放;
  3 施工场地布置方案。包括:场内通道规划,吊装设备选型及布置,吊装方案,构件堆放位置等;
  4 各专项施工方案。包括:构件安装施工方案,节点连接方案,防水施工方案,现浇混凝土施工方案及全过程的成品保护修补措施等;
  5 安全管理方案。包括:构件安装时的安全措施,各专项施工的重点安全管理事项;
  6 质量管理方案。包括:构件制造的质量管理,安装阶段的质量管理,各专项施工的质量管理重点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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