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外向发展战略。认真履行主管部门的职能,加大对外向型企业推动及服务力度,服务窗口前延,在建筑市场前景广阔的省份和地区(如长三角、珠三角、华北、西北等地),依托企业设立外省办事处。对于市场信誉良好,列入扶持名单的企业出省承揽任务,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税负、金融以及资质方面特殊政策支持,并进行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在开拓市场方面遇到的困难。
2.加强资本运营能力。指导企业通过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联营、银企对接等各种形式,通过资本运作改善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升行业活力和延伸产业链条的,改变建筑业附加值低,盈利水平低,市场地位低的现状。向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推荐品牌优势明显、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建筑业企业。利用资本运作促进企业技术研发和积累,引进优秀人才,提高管理水平,整体地提升我省建筑业经营能力。
3.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组建以企业为主体、行业协会参与、政府支持的省级工程建设担保公司,开展工程担保业务。通过实行招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质量安全担保、支付款担保,加快建筑企业资金周转,依靠信用机制和利益约束机制解决工程风险问题,利用《吉林省新一轮民营经济腾飞计划》中省级财政安排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
(四)夯实行业基础,创新产业发展保障体系
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诚信平台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构建长效机制。以日常管理和执法检查记录为依据,实施省、市及行业协会按权重综合评定的企业信用方式,将企业信用与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市场监查以及评先评优等行政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高效、公开、透明的网络监管系统,全面落实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重点落实对失信行为的舆论监督、教育诫勉、行业谴责和行政处罚。进一步规范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实施人才战略,加快高端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引进,培育和营造职业经理人和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环境。探索建立高端人才聘任机制,落实激励政策,壮大我省建筑业高端人才队伍。二是加强注册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以行业发展需要为依据,培育一支与我省产业规模相适应的注册专业人员队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不同层次人员培训。改进继续教育模式,逐步解决“考场”、“现场”分离的问题,提高专业人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加强农民工培训和劳务基地建设。针对我省建筑市场劳动力相对缺乏,产业工人培训动力不足的现状,依托当地政府(如松原地区),利用现有政策,以建筑业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对农村精壮劳力进行从业前培训。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基地化服务,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产业工人转型,带动全省人力资源富集地区,发展地方劳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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