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以推动文化创新为动力,以满足全省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推动我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建设边疆文化大省做贡献。
(四)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和创新。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民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保护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特色优势,遵循少数民族文化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五)目标任务:到2020年,民族地区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弘扬。建设一批重点民族文化项目和工程,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创作并推出一批能够体现我省民族特色、反映时代精神、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文艺精品。文化市场体系更加健全,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得到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少数民族文化的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政策法规更加完备,政府文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显著提高。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的培养体系逐步完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对外交流迈出重大步伐,国内外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快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确定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方案。各级政府要积极出台政策,筹措资金,对哈尔滨、牡丹江、齐齐哈尔、鸡西4个市具有民族文化特色的群众艺术馆建设给予重点投入,使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的69个民族乡(镇)的文化馆(站)视情况进行改扩建,未达标的要达到部颁标准。省级群众艺术馆、省民间艺术馆在建设规划中要专门设立达到一定标准的少数民族群众艺术分馆及少数民族民间艺术馆分馆。在民族村也应根据实际情况建成具有多项功能的文化室。城市在社区文化中心建设中要考虑城市散居少数民族群众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