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区域性、县级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善工作条件,增加工作经费,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加强科研与推广的紧密衔接,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
专栏4 生产技术集成与普及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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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在加快推进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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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农业机械化建设工程。
1. 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工程。
积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到2015年,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数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1/4以上,作业面积占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1/4以上;到2020年,力争每个乡镇至少有两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达到整个农户总数的1/2以上,作业面积占到整个农机作业面积的1/2以上。
2. 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工程。
重点推广机械深松、精量播种、玉米覆膜播种、玉米收获和以秸秆还田培肥地力等关键增产技术,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市及陕南、陕北产粮大县中各选2个县,重点开展万亩粮食全程机械化高产示范县建设和农机服务能力建设。
3. 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
主要以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区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到2020年,在渭南、咸阳、宝鸡、西安及榆林等市选择30个粮食生产大县和粮食生产潜力县,建设450万亩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机技术支撑服务体系。
4. 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工程。
围绕培肥地力,减少污染和节粮型畜牧业发展,在关中形成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的秸秆收集、处理体系;陕南形成以水稻秸秆肥料化利用、食用菌栽培的技术应用体系;陕北形成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旱地秸秆覆盖保水技术体系。
5. 农业机械化推广发展工程。
到2020年,全省农业机械原值达到270亿元,年增8.8%;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3870万千瓦,年增7%;联合收割机发展到4.28万台。三种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
专栏5 农业机械化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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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 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在关中、陕南、陕北地区的部分重点县(市、区)建设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450万亩。开展秸秆还田示范县建设。
农机具购置补贴财政专项。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加大对粮食生产核心区农民、农场职工、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置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排灌机械等粮食生产农机具的补贴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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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防灾减灾工程建设。
1. 防洪抗旱能力建设工程。
统筹考虑防洪、抗旱及生态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建设和管理,提高江河防洪能力。加强旱情监测网络、干旱预警和抗旱水源调度系统建设。
2. 重大病虫害防控工程。
继续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加强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站建设,完善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构建“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功能齐全、防控有力”的监测和防控体系。加强实时调度,推进联防联控、统防统治。提高突发性、暴发性、流行性和迁飞性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和扑灭能力。力争到2020年,将粮食因病虫危害造成的损失率降低1-2个百分点。
3. 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完善农业气象监测站网,提升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农业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与评估、农作物病虫害气象条件预报等工作;开展农业气象跟踪和技术咨询服务,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加强人工增雨和防雹能力建设,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保障能力。
专栏6 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及财政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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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除涝与抗旱工程。 防洪除涝工程主要以渭河以及部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汉江防洪治涝工程为主。抗旱减灾部分以农业抗旱为主,主要考虑粮食增产措施。以抗旱工程联网调度、小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非工程建设和减灾保障体系为主。
重大病虫害防控工程。 主要包括:(1)农作物重大病虫应急防治队伍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省建立4000支专业队,每万亩建立一支专业队,提高全省应急防治能力。(2)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控制站建设工程。到2020年,在全省32个粮食主产县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控制站。(3)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全省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形成以省级植保植检站病虫害监控中心为主体,市、区级监控分中心为骨干、覆盖全省各个县的三级广域网络。
农业气象防灾减灾工程。 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完善农业气象监测和信息发布、传输,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预警以及增雨防雹等人工影响天气系统。
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财政专项。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补贴办法,加强对蝗虫、小麦条锈病、水稻病虫等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推进统防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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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1. 水资源保护建设。
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按照粮食生产必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坚持走节水增产的路子,统筹水资源配置;严格实行灌溉用水的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加强农业需水管理,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控制农业用水增长,不断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采用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等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
2. 秸秆综合利用。
重点推广机械化还田、秸秆覆盖、快速腐熟还田和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专栏7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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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在23个省级粮食生产大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重点建设秸秆机械化示范基地青贮氨化池,秸秆生物气化、热解气化、固化成型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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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粮食仓储物流和加工建设工程。
1. 粮食仓储能力建设工程。
重点建设省储备粮直属库,市、县储备粮库和中转收纳粮库;积极鼓励农户科学储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建设粮食仓储设施、购置新型储粮装具;加强烘干、除杂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高粮食烘干等处理能力。
2. 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根据全省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构建以各中心城市为节点,以现代粮食批发市场为枢纽,以仓储、运输和加工设施为粮食散化作业载体,横贯关中东西,纵穿陕南陕北的省内粮食物流通道。在交通枢纽和粮食主要集散地,建成一批全省性重要粮食物流节点和粮食物流基地。
3. 粮食加工工程。
大力发展粮油食品加工业,促进粮食加工业向规模化方向发展;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粮食深加工;优化饲料产业结构,缓解饲料用粮压力。
4. 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工程。
改进粮食收获、储藏、运输、加工方式,推广先进适用的粮食收获机械、储存设施、运输工具、加工设备,提高机械设备质量和作业精度,降低粮食产后损耗。
专栏8 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重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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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烘干设施建设。 在16个国家级粮食生产大县和23个省级粮食生产大县,新建和维修改造仓房,并重点在关中地区加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增产后能够及时、安全收储。新建粮食仓容10亿公斤及维修改造仓容7.5亿公斤。加快农户储粮设施建设。
粮食物流工程。 重点建设杨凌、兴平、泾阳三大粮食物流园区和西安爱菊、西安大明宫迁建项目以及区域性重点粮食批发市场,完善散粮接收、运输工具和粮食物流信息系统及检验检测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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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上述八大重点建设工程(除仓储物流重点建设工程外),需实施25个打捆重点建设项目,初步测算总投资为255亿元,其中,国家级产粮大县113亿元,省级产粮大县、后备区产粮县和其他地区产粮县投资142亿元(详见附表6)。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责任制。
全面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下的市、县长责任制。明确省政府和市、县政府在粮食安全上的责任,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负责全省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抓好全省粮食生产,明确和落实粮食发展目标,负责全省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完善粮食储备体系,落实和完善粮食奖补政策,负责粮食进出口和价格管理。市、县级政府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耕地、水资源保护以及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和市场调控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确保行政区域耕地面积和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实现规划确定的新增产能任务。
建立粮食主产区与主销区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政府推动、部门协调、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省内产销区双方,以经济利益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形成多元化的合作格局。
建立有效的粮食安全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机制。逐级分解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粮食增产目标、农民增收实绩和充实地方储备等任务,并纳入各级政府尤其是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体系。
(二)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稳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推进规模种植、规模作业、规模经营,提高粮食生产规模效益,走现代粮食产业化之路。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在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让、出租、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流转公证、登记制度,免除相关费用,促进耕地向种粮大户和种粮能手集中。
大力发展农民新型合作组织。加快发展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着力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培育和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强化农资配送、机械化服务、专业植保等粮食生产环节的技术服务功能,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
(三)严格耕地资源保护,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从紧控制建设占地的总量和速度,加强对农用地转用审批规划和计划的审查,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农户宅基地审批制度。引导农户和农村集约用地,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提高农村各类用地的利用率。认真贯彻落实《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把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承包农户,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农田水利化程度,搞好土地开发和整理,建设高产稳产农田,提高农业抗灾和减灾能力。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和征地补偿办法,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就业和生活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后备耕地资源的保护,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监督和惩罚机制。
(四)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完善奖补政策。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充分发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农业科技优势,建成国际一流水平的农业科技中心,不断提高农业科技转化能力。加大农业高新技术和实用技术推广力度,利用现代生物和信息技术,推动品种繁育、种植养殖、施肥灌溉、植保防疫等领域的全面升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实施小麦良种统繁统供工程,努力提高良种化水平。逐步构建以省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广泛参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深化农业科研院所改革,建立科技推广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活动,积极为农民提供科技服务;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大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继续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完善农民科技培训体系,调动农民学科学、用科技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科学种粮技能;加强农业科技国际合作交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多渠道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增加对农业(粮食)科研单位的投入,鼓励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要向农业领域倾斜;继续安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加快农业技术成果的集成创新、中试熟化和推广普及。加大中、省财政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力度,完善奖励资金与粮食产量、调出量直接挂钩的联动办法,并进一步向产粮大县倾斜。
加大金融对农村、农业的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农业政策性信贷政策,加大对粮油生产和规模化养殖法人的信贷支持力度,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积极运用多种担保方式,扩大抵押范围,满足农业再生产资金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