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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2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表4 微生物种质资源

菌种保藏编号

 

原始编号

 

中文名称

 

属  名

 

种名加词

 

来源历史

 

收藏时间

 

原产国

 

采集地

 

分离基物

 

培养温度(℃)

 

培养基编号(名称或配方)

 

归类编码

 

主要特征特性

 

保藏类型

 

A培养物;B二元培养物;C基因;D其他 (可多选)

保存方法

 

A液氮超低温冻结;B -80℃冰箱冻结;C真空冷冻干燥;D矿物油;E定期移植;F其他 (可多选)

生物危害程度

 

A一类;B二类;C三类;D四类;E不清楚

是否属于模式菌株

 

A是;B否

实物状态

 

A有实物;B无实物

共享方式

 

A公益性共享;B合作研究共享;C知识产权性交易共享;D资源纯交易性共享;E资源交换性共享;

F收藏地共享;G行政许可性共享;H不共享 (可多选)



  附表
  全国生物种质资源调查总表

  填报年度:   年

机构(设施)全称

 

依托法人单位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创建年份

 

改建年份

 

扩建年份

 

固定资产(万元)

总  额

设施用房

仪器设备

图书资料

其  他

 

 

 

 

 

资源领域

 

设施级别

 

   设施类型

圃(园)

其他

 设施使用面积(m2

 

 

 

 

 

设施库容(份/品种/株)

 

 

 

 

 

资源保存总量(份/品种/株)

 

 

 

 

 

年提供利用单位数

 

年提供资源总份数

 

年提供资源总份次

 

科技活动人员总数

 

人才培养总数

 

运行经费来源合计(万元)

 

运行经费支出合计(万元)

 

已填报资源总数(植物)

 

国家编目数

 

未编目数

 

野生资源份数

 

地方品种份数

 

选育品种份数

 

品系份数

 

遗传材料份数

 

其他资源份数

 

已填报资源总数(动物)

 

国家编目数

 

未编目数

 

野生资源数

 

地方品种数

 

培育品种(系)数

 

寄生数

 

其他资源数

 

 

 

已填报资源总数(微生物)

 

培养物株数

 

二元培养物株数

 

基因数量

 

其他资源数量

 

机构(设施)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机构(设施)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依托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科技业务司(局、厅、委):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经法人单位确认并经主管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厅、委)审查通过后报送。

《全国生物种质资源调查表》填报说明

  本表由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组织填写,依托单位进行复核上报。
  如无特别说明和规定,本表调查数据时限均指截止到调查表填报时间上一年的12月31日。
  中央资源调查范畴内的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应通过“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gov.cn相关链接)或“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nstic.gov.cn相关链接)汇交数据,并对汇集的资源数据进行认真校核,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力避重复或遗漏。地方资源调查范畴内的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指定的系统填报后,打印纸质调查总表,并由本机构负责人签章确认,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交至各部委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资源调查组织部门。
  本表填报的详细说明如下:

  表1 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
  本表调查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三类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年末概况、资源拥有与利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需求建议等。首次调查应填报机构(设施)的历史变迁情况。
  1.生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指由各级政府认定,具有生物种质资源保存功能,并拥有一定资源保存数量,以保存生物种质资源遗传特性为目的,并为全国或区域提供科研服务的机构或设施,不包括单纯为特定的研究院所或高等院校提供生物种质资源而设立的保种室。植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包括种质库、种质圃、植物园和保存林等;动物种质资源保存机构(设施)包括保种场、保种池、自然保护区和基因库等;微生物种质(菌种)资源保存机构(设施)包括菌种保藏中心、微生物资源专业实验室等。
  2. 机构(设施)全称:应该能够表明保存机构的资源类别(是什么资源)、
  保存功能及设施类型(是“库”还是“圃”还是“中心”还是“场”还是“园”等),例如:华中药用植物园;花椒种质圃;国家啮齿类试验动物种子保存中心;河南省水产种质资源DNA保存库;中国医学细菌保藏管理中心;山东大学微生物菌种保存中心。
  3. 机构(设施)统一编号:无须填写,由资源调查系统自动生成。
  4.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保存机构(设施)所在法人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
  5.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按各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给保存机构(设施)所在法人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填写。根据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赋予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由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1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6.所属研究实验基地:专指经各级政府部门批准并依托法人单位建立或设立的从事各类科技活动的机构,包括各类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研设施、生物安全实验室、野外台站等。基地类别详见《国家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中表2《研究实验基地概况》的填表说明。同时属于多个研究实验基地的,应一一填写所属基地的全称。
  7.创建年份:填写保存机构(设施)创建的初始年份。
  8.改建年份:填写保存机构(设施)历次改建的年份,次数多者可按时序添加。
  9.扩建年份:填写保存机构(设施)历次扩建的年份,次数多者可按时序添加。
  10.固定资产:为非零字段。指保存机构(设施)专用的固定资产,按设施用房、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和其他等分别统计。
  11.资源领域:按植物种质资源、动物种质资源、微生物菌种资源选择填写。植物种质资源主要包括农作物、林木、药用植物、野生植物等;动物种质资源主要包括畜禽、特种经济动物、水生动物、经济昆虫、寄生虫等;微生物菌种资源主要包括古菌、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微藻类、非细胞类及其他。
  12.设施类型:指用于保存种质资源的设施类型,按库、圃(园)、场、林、其他等选择填写。一个保存机构中,资源(同一种资源)存在多种“保存资源类型”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多种类型的保存设施,例如:(同一种)动物种质资源以“DNA”形式保存,则需要低温保存“库”,以“活体”形式保存则需要保种“场”;(同一种)植物种质资源以“DNA”形式保存,则需要低温保存“库”,以“植株”形式保存则可能是“圃”或“林”。
  13.设施(库)温度:按常温、15~-4℃、-10~-40℃、-80℃、-196℃等选择填写,可多选。
  14.设施使用面积:为非零字段。指保存机构(设施)实际用于保存生物种质资源的使用面积,单位为m2
  15.设施库容:按照定义这两个指标指保存设施能够容纳和实际保存的资源种类数,而不是资源的拷贝数;但是,如果某个保存设施,比如一个林场,设施面积为100亩,既可以保存200棵银杏树,也可以保存100棵银杏树和100棵桦树,而两种情况下的资源保存总量按照定义应该分别为2和1,而设施库容应该说是没有办法确定的,因为按照原定义,种植不同种的植物种质资源,相应的设施库容会相应变化,这和“库容”这一指标本身具有的相对稳定的特性是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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