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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农办垦[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州、南京、大连市农垦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地方国有农场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厅产业发展与牧场管理局,海拉尔、大兴安岭农(牧)场管理局,有关省(区)、直辖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部门,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区)农业厅,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省(区)农科院,海南大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南亚热带作物中心:
  为切实做好2013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工作,我部农垦局(南亚办)编制了2013年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垦区(热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财政专项经费的申报工作,并按照指南的具体时间要求,及时将申请报告及申请书报送我部农垦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3年财政项目指南目录

  2013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财政专项资金(“走出去”专项)申
  2013年农垦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财政专项经费(农垦工业信息化专项)申报指南
  2013年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财政专项经费(热带作物)申报指南
  2013年物种资源保护财政专项经费(热带作物)申报指南
  2013年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农业业务培训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财政专项经费(农工负担监测)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土地确权专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社会事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2013年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2013年农垦农技推广与体系建设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附件1:
2013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2013年农垦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以安全生产管理为核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为农垦经济安全发展和构建和谐垦区保驾护航。要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一整套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一支稳定高素质的监管队伍,使各级领导、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掌握安全技能,熟悉安全知识,提高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的应急、自救能力,为确保垦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各垦区开展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垦区安全生产情况,健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等。
  三、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4份,于2012年6月5日前报送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联系人:黎光华,陈杨
  电话:010-59192634(传真),010-59192688
  邮编:100125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附件:
2013年农垦执法监管财政专项工作经费(安全生产专项)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填制日期:
  一、项目由来(背景)
  二、年度目标与预期效果
  三、建设内容及资金安排
  四、项目实施方案
  表一:专项经费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表二: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内容

金额

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信息网络构建

              

  指标说明:
  1.印刷费(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材料印刷费用支出。
  2.咨询费(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技术咨询费用支出。
  3.邮电费(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信件、包裹、货物邮寄、电话、传真等费用支出。
  4.差旅费(控制在总额的2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无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出差住宿、旅费及杂费的支出。
  5.会议费(控制在总额的3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召开的相关会议的房费、伙食费、材料费、场地费等项的支出。
  6.培训费(控制在总额的5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员的各类培训支出。
  7.劳务费(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动费用。
  8.委托业务费(控制在总额的2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需支付的费用。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宣传费、公用经费等。
  10.信息网络构建(控制在总额的10%以内):主要用于垦区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信息网络的应用支出。

  表三:预算执行单位信息资料表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单位邮编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负责人

单位联系人

财务负责人

单位地址

国家标准代码

所在

地区

备注

项目名称

            
            

  指标说明:
  1.预算执行单位:是指省级农垦管理部门。
  2.单位名称:应准确填写单位全称。
  3.单位类型:应按“行政”、“事业”、“企业”类型填写。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第一责任人。
  5.单位联系人:是指填写此表的具体工作人员。
  6.国家标准代码:是指“组织机构代码”。一级局应该有组织机构代码,二级局可填上一级主管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填农业厅的组织机构代码)。
  7.所在地区:是指预算执行单位地处该城市的地区名称。

  附件2:
2013年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要目标,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约束激励作用,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基本要求,加快推进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努力扩大垦区、热区可追溯农产品品种与规模,稳步建设具有开放、动态、全程管理特点的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为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带动我国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2013年,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追溯模式进一步完善,可追溯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追溯品种将涵盖谷物、畜肉、茶叶、水果、蔬菜、禽蛋、水产、奶类及农产加工品等垦区主要农产品,同时,示范带动一批地方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散农户建立追溯系统。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范围

申报产品(种植业类)

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大米

水稻年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大米年加工量不少于5000吨

面粉

小麦年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0亩,面粉年加工量不少于3500吨

茶叶

茶园种植面积不少于1500亩

水果

果树种植面积不少于2000亩

蔬菜

裸地蔬菜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棚菜种植面积不少于100亩



申报产品(养殖业类)

申报产品基本条件

牛肉

肉牛年出栏量不少于2000头或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5000头

猪肉

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0000头或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20000头

羊肉

肉羊年出栏量不少于10000头或年屠宰加工量不少于20000头

禽肉

肉禽年出栏量不少于50万只或年屠宰量不少于100万只

禽蛋

蛋禽存栏量不少于10万只或年产蛋不少于1000吨

牛奶

奶牛养殖规模不少于2000头或鲜奶年加工量不低于8000吨

水产品

仅限于有包装产品。池塘、滩涂养殖的养殖面积在200亩以上,其他养殖方式面积不限。


  (二)申报单位要求。申报单位应为农垦系统或热作行业所属,并满足以下条件:
  1.属于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创建单位,能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及时、准确、持续填报农产品生产关键环节质量安全相关信息。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守法,具有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的愿望和要求。
  3.组织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
  4.实施标准化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对产品质量安全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已取得“三品一标”之一质量认证。
  5.产品市场化运作能力较强、商品率较高,终端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实行包装上市,允许粘贴或打印追溯标签,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大中城市或国际市场。
  6.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三、资金使用方向
  (一)符合上述申报条件、并经我部农垦局批复同意建设的单位,我部将给予一定的国家财政资金补贴,原则上每个项目单位不超过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各项建设内容:
  1.配套制度建设。围绕追溯系统建设和运行需要,制定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追溯工作制度、信息系统运行与设备维护制度、可追溯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等。
  2.信息网络建设。根据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的实际情况,确定质量追溯关键控制点,合理配备相应的信息传递软、硬件,搭建信息网络,确保追溯信息顺畅传递。
  3.专用设施配置。根据农产品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标识管理的需要,配备追溯信息信息采集及标签打印等专用设备。
  4.追溯标签制作。根据可追溯农产品的产量、规格、包装材质等实际情况,制作并使用承载追溯信息的农产品质量追溯标签,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相关人员培训。对参与项目实施的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规章制度、应用技术等知识培训。
  6.产品宣传推广。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信息平台,对可追溯农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增强追溯产品市场竞争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承担追溯项目管理、监督、检测等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部级质检中心,我部也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主要用于:
  1.完善省级追溯项目管理制度。
  2.建立适用的监管模式,对追溯项目建设单位、创建单位实施动态监管。
  3.提供协调、培训、指导、宣传、推广等服务。
  4.开展年度考核、检查验收、监督检测等工作。
  四、申报要求
  请相关省级主管部门、部级质检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其中申请项目建设工作的单位,按附件一格式填报;其他单位均按附件二格式填报。请省级主管部门对本省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审查意见,于2012年5月15日前以局函形式一式两份统一报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电子文稿同时发送至apqt@163.com。部级质检中心申报材料直接报我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农业部农垦局科技经贸处收,邮政编码:100125。
  联系人:陈晨、袁园
  电话:010-59192668;59192626

  附件:
农垦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申报书

  (格式一:适用于项目建设单位)
  申报项目名称:****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项目
  申报 单 位:(公章)
  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 电 话:
  编制 日 期:
  省级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一、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申报单位信息化基本情况

电脑总数量

 

申报单位有无建设局域网

□有 □无

拥有专业服务器台数

 

申报单位与各基地间网络连接方式

 

申报单位因特网接入方式

□ADSL□光纤接入 □其它:

是否有专职计算机维护管理员

 

申报单位与各基地是否有熟练操作计算机人员

 

申报单位组织机构情况

机构设置及

各部门职责

以组织结构图的形式详细说明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以文字形式说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申报产品情况

名称

 

注册商标

 

种植(养殖)规模(亩、头、只)

 

年产量

(吨)

 

包装形式

(可多选)

□纸袋 □纸筒装 □纸箱包装 □塑料袋 □编织袋 □塑料筒

□捆扎□苯板箱□金属罐装□玻璃瓶□其它

包装规格及年生产数量情况

规格

年使用包装数量(个)

  
  
  

质量安全认证情况

认证类型

认证有效期

认证机构

   
   
   

本单位可控制的环节

(可多选)

□种植(养殖) □加工 □储仓 □运输 □分销/批发 □零售

生产周期

□常年生产□周期性生产:月份至月份

申报产品生产情况

申报产品生产管理情况

以示意图形式说明申报产品种(养)殖、加工、包装、储藏等各环节的生产组织区域布局。

申报单位生产档案记录情况

说明目前申报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生产记录情况。

与产品生产相关单位合作情况

详细说明申报单位与产业链相关单位具体合作方式,上述单位在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信息如何传递和共享。

申报产品销售情况

产品销

售情况

及产品主

要市场

分布情

简要说明申报单位如何组织产品销售?包括各规格产品的主要经销商或分销商、销售渠道、运输方式等情况:

简要说明申报产品销售区域,主要进入哪些零售市场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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