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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农垦(热作)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的通知

  指标说明:
  1.印刷费:项目实施有关报告、材料、手册等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电费支出。
  5.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网络通讯费等。
  6.交通费: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7.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8.维护费: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办公用房、宿舍、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10.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1.培训费:指举办培训班的各项费用支出。
  12.专用材料费:反映项目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13.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评审费等。
  14.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5.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无法预知的费用支出。
  (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
  项目牵头单位财务专用章:

分类

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数量及测算依据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项目

牵头

单位

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五、申报意见表

项目牵头

单位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省级热作(农垦)

主管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7:
2013年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财政专项经费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统一、高效的热带作物(以下简称“热作”)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体系,监测范围逐步覆盖热作主产区,对热作重要病虫危害进行监测、预警和组织应急处理,推动综合高效防控技术普及应用,提高科学防控意识和技术装备水平,减轻病虫害损失、降低防治成本,提高热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产业可持续健康安全发展。
  二、项目内容和申报条件
  (一)热作病虫害监测与防控。
  建设和维护热作病虫害监测站和固定观测点,完善相关监测设施和技术人员配置,提高监测覆盖面;对天然橡胶、香蕉、荔枝、芒果、槟榔、剑麻、椰子等重要热作的主要病虫害定期监测,上报监测数据,动态掌握辖区内热作病虫害发生危害和防治情况,发布病虫害监测预报;组织开展监测信息员培训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组织开展重要热作病虫害防控;及时上报突发病虫危害事件并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承担建设热作病虫害监测站和固定观测点应为县级(农场)农业部门,位于热作优势主产区,具有必需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业人员,辖区内植保体系健全,组织能力较强。
  (二)热作病虫害监测防控技术支持
  编制热作监测防控技术规范、操作手册和技术手册;配合开展热作病虫害监测和防控技术培训,提出重要病虫害防治意见;对热作病虫害发生危害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国监测预警报告,定期报送行业主管部门。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热区从事热作病虫害研究的科研教学单位,拥有长期从事热作植保的专家,熟悉热作生产和热作病虫害发生危害基本情况,实践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热作病虫害防控示范区建设。建设热作病虫害防控示范区,集成应用生物、化学、物理、农艺等多种防治手段,推广普及热作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提高科学防控水平;总结热作病虫害防控示范区工作经验,探索适宜热区的综合防治模式。
  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承担热作病虫害防控示范区任务的单位应为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具有1名以上从事热作病虫害防控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中级职称(含)以上科技人员,有科研、教学或技术推广单位作为长期稳定的技术依托单位,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必要物质装备,所在区域该作物种植具有一定规模。
  (四)热作病虫害监测防控项目绩效评价。完善热作病虫害监测防治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督促和检查热作病虫害监测站、项目专家和管理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监测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效益进行验收考核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本项目由农业部委托,不进行公开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农业部南亚办自发布项目指南之日起开始受理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可直接从中国农业信息网(www.moa.gov.cn)和中国热带农业信息网(www.troagri.com.cn)上下载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
  (二)热作病虫害监测防控技术支持项目,由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经费申报书》(见附件),报省级热作主管部门。
  (三)热作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热作病虫害防控示范区建设项目,由省级热作主管部门根据本省(区)热作病虫害监测站和防控示范区实际情况,填写《2013年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经费申报书》(见附件)。
  (四)省级热作主管部门将申报书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送至农业部南亚办(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nkjrzch@agri.gov.cn。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项目申请材料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垦局热作处,100125(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刘秀玲 李梓正
  联系电话:010-59192685, 010-59192628

  附件:
2013年热带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专项经费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电子邮箱:
  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填制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

  填报说明:
  1.2012年项目执行进展:新建项目不填写。
  2.项目任务和考核指标:(1)省级热作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应包括监测站和固定观察点数量;发布各种热作病虫害预测预报的期数;组织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期数、发放资料数量和培训人次;建立病虫害防控示范区的数量和地点。(2)技术支持单位:根据项目指南要求合理确定项目任务,量化考核指标。
  3.项目单位具备的基础和条件:省级热作主管部门不填此项。
  4.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不能调整经济分类科目,请参照表下方的指标说明填写。
  5.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表:说明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

  一、2012年项目执行进展
  二、2013年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目标
  (二)项目任务和考核指标
  (三)进度安排
  三、项目参加单位和人员
  (一)项目单位具备的基础和条件
  (二)项目参加单位及分工

单位

名称

分工

申报单位

 

 

其他主要参加单位

 

 

 

 

 

 

 

 

 

 

 

 


  (三)项目人员分工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项目任务分工

       
       
       
       
       
       

  四、申请资金预算安排
  (一)项目参加单位经费分配表

单位名称

经费分配(万元)

支出内容

 

 

 

 

 

 

 

 

 

 

 

 

 

 

 

 

 

 


  (二)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明细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内容

金额合计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小计

印刷费

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劳务费

招待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申请资金总计

              

  指标说明:
  1.印刷费:项目实施有关报告、材料、手册等的印刷支出。
  2.咨询费:为项目实施而开展的专家咨询所需要的支出。
  3.水费: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电费支出。
  5.邮电费:项目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网络通讯费等。
  6.交通费: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
  7.差旅费:指项目承担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
  8.维护费:固定资产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9.租赁费:项目实施所必须租赁的办公用房、宿舍、试验用地、小型仪器及设备等发生的费用。
  10.会议费:项目实施所召开会议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会议文件资料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11.培训费:指举办培训班的各项费用支出。
  12.专用材料费:反映项目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
  13.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评审费等。
  14.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15.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指为促进项目实施、增进项目的影响力以及与社会的沟通所必需的宣传费用,项目实施中无法预知的费用支出。
  (三)申请资金经济分类汇总
  项目单位财务专用章:
       

经济

分类

汇总

经济分类科目

金额(万元)

支出内容、数量及测算依据

印刷费

  

咨询费

  

水费

  

电费

  

邮电费

  

交通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

  

租赁费

  

会议费

  

培训费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项目

单位

账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五、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

意  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8:
2013年农垦农业业务培训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提升农垦系统财务会计人员思想业务素质和财会信息管理装备水平,为各级农垦企业和管理部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核算等工作提供人员和物质保障,促进农垦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财务会计人员培训。主要用于相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预决算编报等方面的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完善知识结构,强化专业技能,不断提高各项财会管理工作质量。
  (二)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支持各级农垦单位财务管理软件和硬件设备的更新和应用,提高农垦会计电算化水平和财务信息管理效率。
  三、申报要求
  (一)各省级农垦主管部门要根据本系统财务工作实际需要认真选择培训内容,培训对象要向财会工作一线倾斜,注重培养基础骨干力量和高级管理人才,提高贯彻落实各项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和资金、资产管理运营水平。
  (二)培训资金使用标准符合相关规定,培训人员层次和规模合理;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硬件配置符合相关政府采购规定,从严控制,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三)申请资金规模切合实际需要,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市一级或规模较小的垦区不超过5万元。申请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四)请各垦区将《2013年农垦“农业业务培训”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书》一式2份,于2012年5月5日前报送我部农垦局财务处,同时将电子稿传至36562652@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周峰010-59192638(传真)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农业部农垦局财务处

  附件:
2013年农垦“农业业务培训”财政专项经费申报书

  项目名称:农垦农业业务培训
  项目单位:(签章)
  一、本地区农垦系统财会人员和财会信息化的基本情况、面临问题和差距。
  二、项目实施的目标和预期效果
  三、当年培训计划及经费安排
  四、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配置计划和经费安排
  五、项目实施的组织和管理(本项目的组织、管理机制,项目具体的承担单位及人员分工)。
  表一:培训计划和资金安排表

序号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人数

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内容

培训资金(万元)

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

        
        
        
        
        
        
        

合计:培训总人数人次;培训资金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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