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保培训效果
按照领导小组审定、国务院批准的调查方案和残疾标准,全国和各省(区、市)抽调办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效果良好。2005年11月,国家级各类培训成功举办。2005年12月至2006年2月,省级培训顺利进行。整个培训安排紧凑,教学和实践相结合,学习与试教相结合,完全达到了培训目的。经过考核,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达到了培训要求,掌握了调查工作所需要的各种专业技能,能够胜任现场调查工作。整个培训工作顺利完成为现场调查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3、经费物资保障有力
财政部对本次抽样调查给予了高度重视,不仅及时核批中央本级调查经费,对残疾评定工具费用给予补贴,所有调查用表、培训教材和工作手册都由中央财政统一印制,还对本次被抽中的237个贫困县(市、区)给予总额为3621万元的中央补贴。在入户调查开始前,又帮助对个别经费落实困难的省份做了协调工作。各地按照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5〕10号)精神,高度重视经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面协调,确保调查所需经费的落实。调查所需各种物资也及时分发到位,保证了现场调查的使用。
4、层层明确并落实责任制
按照统一要求,各级领导小组之间都签订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很多地方还将责任书签到了乡镇、签到了村(居)委会和社区,签到了调查队的每一个成员身上,做到责任到人。一些省(区、市)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还亲自带队,赴抽中县(市、区)督导检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由于责任明确、检查督导工作及时全面,许多难点问题在入户前都得到了解决。
5、全面检查入户前各个环节的工作
3月4日全国抽调办在郑州市召开全国工作会议,全面检查了各省(区、市)入户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提出16项需要进一步做好的工作,为4月1日开始的入户调查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会后,各地对照全国抽调办提出的16条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互相活动。从上到下,在整个现场调查开始前都建立了值班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各地还纷纷制定各种预案,保证现场调查的万无一失。
6、宣传工作效果显著
为做好本次调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全国抽调办制定了翔实的宣传方案,中宣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方案>的通知》(中宣发〔2005〕44号)。现场调查开始前,3月25日至31日,全国普遍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周”活动。入户调查期间,5月21日前后,全国又普遍开展了以“真实的了解,真挚的关爱”为主题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全国抽调办制作了公益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和各地方电视台及机场、车站、公共汽车等媒体上反复播放;制作了统一的宣传招贴画,在首都及各省会城市及各调查县(市、区)、调查小区组织张贴;在首都及一些大中城市街头和所有调查小区公益广告随处可见;各地还普遍利用手机短信进行宣传;调查县(市、区)政府领导进行电视讲话或者广播讲话进行动员。由于声势大、覆盖面广,这些宣传活动的开展,引起了社会对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广泛关注,得到了广大被调查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调查准备工作得到了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有关部门主动参与、大力支持抽样调查工作。近一年来,国家统计局、民政部、卫生部、中宣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残联及全国抽调办等部门共同下发了多个指导性文件,有效保证了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和现场调查的顺利进行。联合发文规格高、力度大,内容涵盖调查工作的各个重点环节。各地也纷纷立足本地实际,从工作需要出发,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动工作,为现场调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现场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1、全国一致,如期启动
在全国及各省抽调办认真、全面、充分准备的基础上,4月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734个被抽中县(市、区)都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启动仪式。邓朴方主席,领导小组各位副组长和各级政府领导出席了各地的启动仪式,鼓励调查队员们要团结协作,科学认真,确保完成任务。新闻媒体、社会宣传媒介围绕入户调查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形成了较强的声势和影响,营造了良好的调查环境。
2、上下联动,规范操作
调查开始后,各调查队严格按照调查方案统一的规定、流程、方法和标准,进行入户登记、残疾筛查和残疾评定,严把调查质量关。全国抽调办、省级抽调办和调查队之间,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沟通和技术咨询渠道,对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组织专家作出规范的解释和答复。全国抽调办和省级抽调办还派出专家到各调查队进行检查和指导,并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通知、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据统计,现场调查期间,全国抽调办及专家共有百余人次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场检查指导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