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技创新体系
46、加强人口与发展学科建设。建立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人口与发展学科,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结合,推动人口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发展,形成多学科、多领域的完整的人口学科理论体系。发展人口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为制定科学的人口与发展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47、推进科技创新。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最新研究成果,特别是生物、信息、材料等领域内的最新成果。加强基础科学研究,建立人口与发展科学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提高知识和技术的整体创新能力。扩大人口领域的科研成果,加大生育调节、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及不孕不育等关键技术研究。增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的能力、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引进和推广力度。
48.深化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做好生殖保健服务,积极推进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开展妇女病的普查和防治、健全基层社区医疗保健和技术服务机构,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综合服务模式,建立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扩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49、实现人口与发展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人口管理信息和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信息相结合的现代信息收集、报告、分析、发布。建立覆盖基层的人口与发展及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和文献资料库、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及时传播知识、提供信息、进行宣传、科普教育和培训。
加大资金投入
50、逐步增加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把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水平,增加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对中西部、少数民族及灾区等财政困难地区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实行投入倾斜。
51、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政策性投入机制。鼓励企事业单位加大投入。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利用经济手段,形成良性循环的社会投入机制。建立多渠道筹资体制,鼓励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和发展基金,在贷款利息、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人口与计划生育项目。
5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边远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制定基本建设规划和技术设备标准。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合理配置和利用相关部门的技术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投入产出效益、完善有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各级财政拨款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53、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和计划生育协会、老龄组织等非政府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和组织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政府创造条件,建立民间社会参与人口与发展事业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吸收它们参加决策,尊重它们的自主权,为之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信息和工作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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