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基于地点的警务,地点通常是指地理聚集的不同水平,而不是传统有警察局执行官和规划者的区域。地点是指微观上很小的分析单位,如建筑物或地址、街区、街道或路段,也通常被叫做热点。基于地点的警务核心是关注犯罪聚集的地方以及与导致该地犯罪发生的相关因素。
地点警务的优点在于它比基于违法者的犯罪干预更具有时间稳定性,也更有针对性。首先,犯罪集中在一些潜在的目标上,警务效益就可以最大化。其次,警务目标的稳定性是加强警务实践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基于地点警务不仅针对目标数量有效,而且在警务战略应用在特殊目标上也是更高效的。将警务战略用在一个高案发率的犯罪热点,犯罪地点的时间稳定性使得犯罪地点成为警力资源重点投入的对象。最后,基于地点警务的有效性也被多数实验证明,因而获得了有力的支持。关于犯罪热点而开展的警力资源研究,已经提供了有力证据来证明地点警务的有效性。
从法律和道德来讲,警务工作常常受到法律的约束,而基于地点警务所提供的警务干预目标是较少受到传统法律监督保障的。当一个地方成为犯罪目标或需要特殊保护时,针对个体违法者的执法行为就更容易合法化。具体而言,基于地点的警务在制定犯罪预防战略而确定目标时,可以避开了许多限制,使犯罪预防策略更趋人性化。基于地点警务旨在减少区域内犯罪机会,提高预防水平,降低监禁率,犯罪预防措施效率就会大大提升。
要完善基于地点的警务,警察首先要认识到地点始终都是警察关注的焦点,还必须在理解和改变犯罪处理方法上,在数据收集和警察组织结构上相应地做出调整。在逮捕人员数据库里,通常都是记录罪犯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和人口统计学数据,很少显示地方的特征和警察执法活动的环境。除了犯罪地点,我们还需要知道警察所处的位置,以便我们设计出更好的巡逻策略。
提倡开展基于地点警务的同时,警察也不能放弃对涉及犯罪的人的重视。现在,警方以“人”为主的警务模式开始转移到为以“地”为主的警务模式,这种转变已成为警务改革的主流趋势,但要实现这种改变,需要我们在警务数据采集、警务活动组等方面,特别是警察观念上进行根本的改变。
(三)菲德律·洛赛尔教授:预防重犯的有效对策—以全球为视角
菲德律·洛赛尔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从五种语言、2039篇文献中,挑选了60个符合变化条件的研究,其中包括80个各不相同比较性小型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比较治疗与没有治疗的性犯罪者的再犯效果。尽管结果不一样,但大部分的研究都认为治疗方法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