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作为电力规划的重要内容
现在一些区域性的电力规划,已经把发电能源和发电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但在资源上多数做的是发电能源的需求量以及可能的供应途径分析,对其所作的资源可供性的经济技术分析较少。在能源主要消费地区,虽然缺少发电一次能源,但仍奉行自我平衡原则,甚至把外输电作为备用或者补充。我国能源资源富集地与能源消费核心地的逆向分布,远距离的大宗能源输送,是越来越需认真对待的课题,从规划的层级上,作为上一级的规划,重要的是要做更大范围的资源配置和整合,来弥补小区域范围内规划的不足,并将远距离输送网络的规划纳入其中。
资源制约在一些地区相当严峻,需求蹿高而本地的资源越来越少,加强区域间的能源合作,并将其纳入本地资源平衡中去,是在
较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优化利用的途径之一。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电力布局,调整电力结构起到作用。比如,有些地区具有很优越的核电、LNG的厂、站址条件,但是受限于本地负荷水平无法消纳那么多的资源。而邻近地区,电力需求很大,却缺少合适的厂(站)条件。二者理应联手互送。然而,由于各自寻求本地平衡,造成有厂(站)址的建不了,没条件的只好去市场买煤就地建煤电,加大了环境的负担。
为此,笔者认为,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从环境、经济发展的协调、区域发展的协调和产业有机关联上,均应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扩大规划的视野,更大范围合理利用资源,才能有利于减少资源和环境的制约。同时,也应该探索碳交易在能源、电力规划中的应用。而这类内容的规划应该主要体现在全国和大区的规划制定中。
四、做好各级规划的衔接和配套
从制定规划的现状看,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省市区和能源集团公司、各大电力企业都在制订自己的能源/电力规划,关键是如何把这些规划衔接好,确保能源/电力规划的科学、合理性,才能使规划真正成为引导能源-电力可持续发展的蓝图。
国家能源-电力规划是综合性、层级最高的规划,无疑是地区、行业、企业制定规划的指导,也是提出并应保证实施的总体目标的规划。而其他各类规划则是国家总体规划的基础,其能源-电力以及资源、环境、资本需求应在国家总体规划中予以综合反映。
国家总体目标发展的超预期,首先是上述各类规划目标与国家规划目标的不衔接或者超预期。规划要真正确保规划目标的可控性,就必须做好与地区、行业以及资源、环境规划的目标的协调和分解,汇总和信息反馈。我国有两大电网公司和多个电源公司,电网与电源配套建设和确保建设的时序,需要把企业的电网规划,上升到国家规划的层面,才使其具有实际操作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