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比较公司治理制度研究的政策意义

  

  那么日本特有的公司管理结构有什么好处呢?第一,公司成员的相互持股有利于成员间贸易合同关系的稳定发展。这样的关系有利于这些成员增加特殊资产的投资。[40]第二,这种公司集团成员间的相互持股有利于相互监督。[41]在这种集团里,当某个公司成员经营不良时,该公司的董事会将有其他公司成员的人员加入。而当某公司成员出现经营亏损时,银行会派董事进入该公司的董事会。经验调查表明,当外派董事出现时,日本公司集团内某个成员的高层管理人员的变动便增加。[42]职务终身制、管理者内部晋升制度和细小的经理市场有力地限制了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第三,这样的相互持股关系有利于处于困境中的成员的整顿和恢复。较少的金融和贸易债权人有利于避免集体行为问题而降低整顿的交易费用。[43]稳定的贸易合同关系又使整顿便于进行。经验调查表明当某个成员出现金融危机时,该企业的生产扩大了。原因是银行继续提供贷款而且其他成员中的供应者和购买者扩大了对该公司的供应和需求。不容否认,这些做法可能会维持低效的企业。但是高度竞争的产品市场表明这样的效益损失不会太大。否则的话该企业集团就会在与其他企业集团或公司的竞争中被淘汰。第四,金融债权人(银行)持股提高了对债务人信息的质量。而且也提高了对债务人的控制和干预。这显然会有利于降低因举债而产生的代理成本。也许有人会问既然金融债权人的持股会降低因举债而产生的代理成本,那么日本银行为什么比不上德国银行对债务企业的持股量呢?答案是简单的,这是由于二次大战后美国左右了日本的立法活动。那时,日本法律只容许银行拥有非金融企业10%左右的股份。1977年,法律修改后又规定在10年内,银行对生产性企业的持股量必须降低到5%以下。[44]表面上看,日本银行只能拥有5%的非金融企业的股份,但由于银行同时拥有企业集团内其他成员5%的股份和这些公司成员间的相互持股而形成的贸易和监督关系,银行的作用远大于其持有的股份所应有的。


  

  为什么日本的银行像德国的银行那样在公司融资和公司管理中起那么大的作用呢?答案似乎比较简单。因为像德国那样,日本战后的政策和法律或多或少地限制了股票市场的作用。[45]有人也许要问是否强的银行控制力一定会产生高效的经济呢?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相对微弱的银行作用也会有高效的经济,美国就是例证。1984年,美国1500个左右的银行大约拥有3900个分支机构。也就是说平均每个银行只有2.6个分支机构。[46]另外尽管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远远大于日本和德国的国民生产总值,但是,在1991年美国最大的10个银行的资产总和仅是日本最大的10个银行资产总和的28.5%和德国最大的10个银行资产总和的66.57%。[47]那么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美国相对小的银行和它们参与其他公司治理的微小作用呢?罗尔公司管理的政治学说认为政治和法律起了很大的作用。[48]历史上,美国法律限制了银行在全国范围的经营。分支机构必须得到其他州的同意才可以在那里经营。这种审批只是近期才变得容易些。银行是既不能持有生产性公司的股票也不能和保险公司有关联的。银行的控股公司不得持有任何非银行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尽管银行中的信托部门是允许持有其他生产性企业不足10%的股份,但是这样的持股会有许多不利之处。第一,在对方企业破产时,银行可能要对破门企业承担法律责任。银行也可能在破产清债次序中失去应有的优先次序。第二,证券法对控股金融机构作出许多限制有关证券买卖,股东派别之争中的表决权斗争。投资和控股意向还需要披露。


  

  虽然美国限制了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但是它却相对放任了证券市场的自然发展。所以美国证券市场的监督机制远强于其他国家。证券市场对公司管理的作用主要通过股价来反映公司的经营状态,对于需在股票市场融资的企业来说,二级市场股票的低价会提高初级市场融资的代价。对那些现金流量大而无需在证券市场融资的公司,敌意性的兼并市场发挥了作用。


  

  20世纪80年代公司控制权市场的削弱又迫使美国公司对董事会提出了新的要求,改革主要是增加公司外来董事的人数和权力。虽然人们通常认为在股票非常分散的公司中,董事会的监督机制远不如市场机制,但董事会还是起了一些作用的。经验调查表明外部董事挑选和争夺股东表决权而更换董事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股价。[49]另外董事会也曾撤换过许多著名的大公司如通用汽车公司、国际商业机器公司和制造者人寿保险公司的高层经理。


  

  跟日本一样,美国的产品市场的竞争也是非常激烈的。这说明了产品市场作为监督机制所起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然而事后看这种宏观上有巨大作用的市场监督机制对某个企业所起的作用则太迟。当这种作用发生时,该企业也就进入了经营危机之中了。类似于产品市场,经理市场的作用事后看也产生的较晚。虽然美国和日本的经理监督机制差别很大,但它们都起了迫使管理者和剩余资产所有者利益一致化的作用。在美国,不负责和无能的经理找工作就困难些,他们得到的报酬也就较低。如果某些经理从破产企业出来,那么他们将很难再找到如意的工作。在日本,经理和董事大部分是从公司内部晋升的,外部的经理市场非常有限。这就是说当某个经理或董事因经营管理不善而被撤或降级,他就很难再被该公司重用。由于非常有限的外部经理市场,他也很难在其他公司找到如意的工作。这种压力迫使公司管理者在和剩余资产所有者利益不一致上不敢过分地越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