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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角度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今天,我国不同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要求日益增强,阶层和阶级分化日益激烈。在现实的中国社会,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197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是0.16,这个数值在当时几乎是全世界最低的。1988年我国的基尼系数上升到0.38,199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3,突破了国际警戒线0.40的标准, 也超过了美、英等西方国家的基尼系数。1995年,我国的基尼系数进一步上升到0.45。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5。中国城镇家庭最高20%收入户与最低20%收入户年人均收入差距,从1990年的4.2倍、1993年的6.9倍扩大为1998年的9.6倍。中国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中国4万个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情况的调查显示:占总调查量20%的高收入者拥有相当于42.5%的财富。同时,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也越来越大,由1978年的2.36比1扩大到2000年的2.79比1。若按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差距为3比1;若只考虑货币收入,差距就是4比1;若考虑城镇居民的各种福利补贴,差距就是5-6比1。在这样的形势下,党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能力遇到了空前未有的挑战。我们党必须妥善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密切党同各阶层群众的联系,尤其是密切党同底层民众的联系,不能让中间层将党与底层民众隔开。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稳定有序的社会。《决定》提出,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一方面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还要健全法制,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要严厉惩治腐败,树立廉洁政党形象。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扫除各种丑恶现象,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公正、平等的社会。《决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必须承担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平等。今天的中国更需要公正与平等。公正与平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公正与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准则。资本主义社会有公正与平等,社会主义社会更应当有公正与平等。没有公正与平等的社会是非常危险的社会,没有公正与平等就没有社会主义,就不是社会主义。追求公正与平等是中国历史上早就存在的理念和思想,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中的重要理念和思想。平等平均思想是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中国伟大的思想家孔子,就是平等、平均思想的主张者之一。他说:“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论语·季氏第十六》)中国历史上平均、平等思想经久不息,并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其思想的源泉就在孔子这里。孔子之前的晏婴也主张“权有无,均贫富”(《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礼记·礼运篇》中的大同思想,也是主张公正、平等的思想。《吕氏春秋·贵公》说:“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在中国的广大农民群众中,平等、平均的思想是普遍存在的,历史上有多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都以平等、平均作为口号或纲领。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领袖曾提出过“等贵贱、均贫富”的平等平均纲领,并影响深远。由此可见平等、平均的魅力。中国民间有句俗话说:“一碗水要端平。”这句俗话说明在中国民间普遍存在公正与平等的理念和思想。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的执政党,要端平中国这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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