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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角度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伟大领袖毛泽东非常善于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创新。今天,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决定》中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是从中国的优秀传统文化中吸收了思想文化资源并进行了创新的战略思想。它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而且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都对未来社会作了科学设想。马克思主义理论诞生的三大来源之一,是空想社会主义学说。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也设计过彻底废除私有制的“乌托邦”。19世纪初法国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就提出过“和谐社会”的概念。马克思既肯定空想社会主义者这一有关未来社会的积极主张,又认为其没有认识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矛盾,也没有找到实现社会变革的正确途径,结果只能陷于空想。马克思批判地吸收了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中的有益思想,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未来和谐社会模式的表述,无疑是指高级的和谐社会。列宁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无疑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重大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问题给予了更为深切的关注。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了中国共产党的价值追求。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的实际出发,提出科学发展观,确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这表明了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胡锦涛同志强调:“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征,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目标的新概括,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进一步深化的结果,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一步把握的结果。只要我们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将更好地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想逐步变成现实,有力地推动我国向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社会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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