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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对法律方法的创新

  

  二、整体主义方法


  

  如果认为人是社会化的人,人生活在社会之中;社会先于个人,有社会才有个人;社会决定个人,个人从属于社会;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个人是构成社会的个体;社会有自己的目的,个人目的应服从社会目的;社会为个人提供条件,个人对社会负有责任;社会有其协调者,以维护社会秩序;等等,那么这种方法就是整体主义方法。整体主义方法也源远流长,古已有之,其代表人物如亚里士多德、柏克、斯宾塞、孔德、马克思、恩格斯、狄骥、凯恩斯,等等。这种方法在社会学上、政治(学)上、经济(学)上和法律(学)上都有相应的表现和阐述。


  

  在社会学上,这种方法表现为社会本位。如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并不是个人相加的简单总和,而是由个人的结合而形成的体系,而这个体系则是一种具有自身属性的独特的实在。毫无疑问,如果没有个人意识,任何集体生活都不可能产生,但仅有这个必要条件是不够的,还必须把个人意识结合或化合起来,而化合还要有一定的方式。社会生活就是这种化合的结果。因此,我们只能以这种化合来解释社会生活……如果我们从孤立的个人出发去研究,我们就完全不能了解团体内部发生的一切。”[12] (P119)


  

  在政治(学)上,这种方法表现为社会主义。如亚里士多德断言:“人类在本性上,也是一种政治动物。”[14] (P7)他的断言是基于这样的推理:互相依存的两个生物须结合,男人与女人须成为配偶,组成家庭;若干家庭联合组成村坊;若干村坊组合为城邦(市),城邦是至善的社会团体,它体现社会的本性,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14] (P3-7)没有人可以离开社会而生活,“凡人由于本性或由于偶然而不归属于任何城邦,他如果不是一个鄙夫,那就是一位超人”。[14] (P7)亚里士多德进而总结道:“城邦(虽在发生程序上后于个人和家庭),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以身体为例,如全身毁伤,则手足也就不成其为手足,脱离了身体的手足同石制的手足无异,这些手足无从发挥其手足的实用,只在含糊的名义上大家仍旧称之为手足而已。我们确认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就因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城邦这个整体(才能大家满足其需要)。”[14] (P8-9)亚里士多德的方法就是一种整体主义的方法。


  

  马克思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者。科学社会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运动的理论, [15] (P760)无产阶级运动与过去的一切运动的区别就在于:“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由于“无产阶级,现今社会的最底层,如果不炸毁构成官方社会的整个上层,就不能抬起头来,挺起胸来。”[16] (P283)这就决定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解放全人类。无产阶级运动所建立的新社会是一个“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 (P294)人只有在社会中才能获得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扉页上的那句话—— “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16] (P307)就充分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解放人类、解放世界的整体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在经济(学)上,这种方法表现为计划经济或凯恩斯主义。如马克思、恩格斯,针对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个别生产的有组织性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对立的现状,马克思提出:“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的基础,这些生产者将按照共同的合理的计划进行社会劳动。”[15] (P130)恩格斯也认为,在这种状态下,“只有由社会公开地和直接地占有已经发展到除了适于社会管理之外不适于任何其他管理的生产力”,“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灭,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组织所代替”。[15] (P628、629、630、633)这是传统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理论根据。


  

  再如凯恩斯。凯恩斯1926年发表了《自由放任主义的终结》一文,“来彻底清理一下那些时常被作为自由放任主义依据的抽象或一般的原则。”他指出:“假定个人在他们的经济活动中拥有约定俗成的‘天赋自由’,这是不真实的,世上也不存在赋予那些权利的拥有者或获得者以永恒保证的‘契约’。宣称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必定会相互一致,这是没有根据的,上天并非是如此来统治世界的。说两者在实际上是一致的,这也是不真实的,在现实世界中并非是照此来管理社会的。断言开明的自利必定会促进公共利益,也不是根据经济学原理得出的正确推论。而所谓自利一般是开明的,同样也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个人在追求他们各自目标的实现时,常常是太愚昧、太懦弱,以至于甚至在这方面都难以如愿以偿。经济也并未表明,当人们组成一个社会单位来行动时,会总是不如他们各自单独行动那样目光敏锐。”[17] (P313-314)据此,后来他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提出了一系列的国家干预的措施:如由一个中央机构对货币和信用实行审慎的控制,制定和公布法律,对储蓄规模、消费需求和投资方向进行“明智的管理”。凯恩斯从经济体系中找出了几个具有调节杠杆效应的经济参数,“可以由中央当局来加以统制或管理”。[18] (P317、318-320、208、323、321)凯恩斯主义标志着宏观经济学的诞生,人们开始从宏观角度观察经济、调控经济,把经济作为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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