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民生呼唤良法善治

  

  二、善待社会


  

  善待社会,就是主张和实行社会公正,公正合理地调整利益关系。公正合理地协调利益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性问题。


  

  为了公正合理地调整利益关系,必须坚持五个原则:


  

  第一,平等关怀与尊重原则。这是权利哲学家德沃金针对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而提出的平等原则。平等关怀与尊重意味着每个人都享有作为平等的人而受到尊重和考虑的权利。所谓“关怀”,就是保障基本福利。所谓“尊重”,首先是尊重人民的自由选择,其次是尊重每个人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人权的底线,是容忍的底线。现在,社会歧视愈演愈烈,越来越带有群体性、族群性、阶层性、地区性,城市人对农村人的歧视,把农民工看作“盲流”、“打工仔”、“二等公民”、“边缘人”。歧视现象的蔓延和加剧,必然导致社会分裂。


  

  第二,增量改革原则。这一原则的核心是:在经济改革中一部分人的财富增长以不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为前提;一部分人的生活境况变好,而同时没有人因此而境况变坏;社会福利应当与国民收入总量的扩大同步。参照这一原则,要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和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平衡点,决不能顾此失彼,使一部分人大获其利,另一部分人深受其害。要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全体人民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使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为此,就要把税收和公共财政优先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对困难群体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救助,减轻他们在经济、文化、心理和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同时,让那些优先享受到了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富裕阶层分担社会代价,这就如同发达国家应与发展中国家一起分担 “减排”任务一样。


  

  第三,公平的机会均等原则。机会平等是人类在从身份社会进入契约社会的过程中提出来的反对封建等级制度和世袭制度的革命纲领。机会平等纲领要求摒弃先赋性特权、身份等级等不公正因素的影响,保证每个社会成员能够有一个平等竞争的条件,从而拓展个人自由创造的空间,最大限度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潜能。为了实现机会平等,必须反对形形色色的社会歧视,因为社会歧视使很多人失去了平等的机会。一些地方、行业、部门和单位在就业、工作中设置性别、年龄、身高等与职业没有必然联系的特别限制,违背了机会均等原则。例如,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使女性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的能力得不到充分发挥;地域歧视使很多本来非常优秀、很有能力的人失去了工作的机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使一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的许多优秀人才没有机会施展其聪明才智和能力;由于户籍壁垒、城乡身份差别而导致对广大农民的歧视使他们不能在公平竞争的条件下在城市发挥才能,使他们享受不到就业保险、医疗保险、单位福利等待遇,并使一亿二千多万农民工的子女失去了上学、升学的平等机会。更为严重的是,教育资源和其他文化资源配置不适当的集中,进而导致农村(包括中小城镇)的青少年不能获得同等的机会,与城市里的孩子一样正常发育和开发智力。党中央、国务院提出教育均衡发展,就是针对这种教育不公平,从而导致机会不平等的严重问题而采取的重大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