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难以把握的是专制的概念内涵。与讨论叛逆问题相似,许多关于专制的概念内容都是描述式的,缺乏应有的认定标准。人们如何确定一个政权掌控者或一位家长是专制的,要么依据人们内心的感觉,要么依据对政权掌控者或家长的外在情形的描述,而难以归纳出具有逻辑性的准据。是否国家政治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即是专制?国家政治权力集中于数人之手呢?集中于人数较多甚至人数众多的某个政治集团呢?社会理论中还有多数人对少数人专制的说法,我们该如何理解?父母两人对一个孩子的专制,可能是多数专制少数的一种特殊例子。如此看来,权力掌控者人数之多寡实难成为判断专制与否的准据。那么,何为专制?依据前文对邵建观点的分析和我的引申,专制应该是法制的对立物。因此,何为专制的问题可以转化为何为法制的问题。但是,即使何为法制的问题能得出明确的答案,由此而来的何为专制的概念定义不仅还是描述式的,而且是间接式的——非法制的才是(或就是)专制的,我们依然得不到关于专制的明确定义。
当然,也有学者很从容、很干脆地给专制概念下定义:“所谓专制,从概念上看,亦即君主专制,是指一个人不受限制地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王海明:《论专制主义(上)——专制主义概念》,《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且不说直接将“专制”定义为一种“政体”已很令人费解,这一定义把“专制”说成即是“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君主专制”,也应该有些不妥。因为君主专制之外,大臣专制、官吏专制、校长专制、家长专制之类的专制无论作为事实还是作为概念都是存在着的。一国范围的专制和一家范围的专制当然有许多的不同,但专制之所以可以单独成为概念,应该有其脱离开国和家之后的独特内涵。
探讨叛逆概念和专制概念各自的内涵很有些困难,但把叛逆和专制联系起来讨论,我们却可能寻找到认识叛逆和专制的特殊思路。对此,我的一个思路是:叛逆是对自认为不符合理想的领导管理的悖反,专制是对自认为不符合理想的接受或执行的裁制。依据我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认识到,叛逆和专制实际上具有共同的理念基础,即无论是叛逆者还是专制者,都有心目中自认的理想,且都固执于自己的理想而拒绝接受他人的理想。两者的区别在于,叛逆者居于被领导管理的地位,他坚持自己的理想而排斥领导管理者的理想,只能采取反抗领导管理的方式;专制者居于领导管理的地位,他坚持自己的理想而排斥被领导管理者的理想可以采取压迫或裁制被领导管理者的方式。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所谓理想不一定是理论化或系统化的,客观上看也不一定是正确的或恰当的,只是叛逆者或专制者自认为是理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