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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市场经济的法治问题

  
  第三,如何治理大城市的汽车拥堵问题。大城市汽车拥堵,是上世纪西方大城市病的基本特征之一,需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治理。一般地说,一个城市的水、土地、道路、植被等资源是一定的,不可能无限增加,只能满足一定的居住人口,承载一定的住房、公共设施和汽车。因此,城市发展规划必须考虑这些因素,进行功能定位,尽可能实现单一的政治或经济或文化中心功能。但是,一些人在这个问题上仍然一再开错药方。他们指导大城市盲目扩张,而在城市功能定位、城市规模的规划上乏善可陈。例如北京市无视汽车拥堵的事实,不加任何节制地增加汽车保有量,甚至把汽车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在交通严重拥堵之后,一些人又主张采取如尾号限行、提高停车费、征收汽车环境税、提高油价等等诸如此类任意损害公民合法利益、扬汤止沸的短视做法。某些所谓的专家也好,急功近利追求政绩的官员也好,他们根本不考虑城市是服务于居民需求的,不考虑公民的财产需要依法保护而不能随意剥夺。而反观上海市,一直对汽车保有量进行总量控制,有效延缓了交通拥堵,否则,其拥堵问题现在可能根本无法治理。

  
  从历史经验和教训来看,治理大城市汽车拥堵和污染问题,必须从加强城市规划立法开始进行预防,对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进行总量控制。而一旦拥堵形成,则必须通过公共投入来弥补公共决策失误,而不能随意将成本转嫁给汽车使用者。这些公共投入包括扩建道路和停车场、改进交通管理、重新进行城市功能定位和区划以改变交通流向等等。

  
  最后,关于我国的汽油价格问题。我国对石油行业基本上实行国家垄断。而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的价格垄断,以及国家发改委不透明的汽油价格管理制度,一直饱受批评。尽管如此,他们的地位和做法依然不可动摇。现在,中石油和中石化这对同时集市场经济和国家垄断于一体的双头巨人,显然同时拥有市场和国家的两种职能,它们是名利双收。只不过,国家和社会为此承担了不菲的代价:那些不得不忍受它们不公平对待的其他企业、私家车主和其他公民,由此增加了生产和生活成本以及对国家和社会的怨气。作为一个公正的国家,又岂能放任这种情况的继续存在?

  
  对于石油业来说,它诚然关系到国家战略安全,但同时,它更多地关系到企业和公民的生产生活。因此,我们必须在国家的石油利益和民众的石油利益之间实行不同的调节机制,而不应混淆国家和市场的不同职能。我们应当通过国有石油公司保障国家石油的战略储备,以应对战争、灾害等特殊情况;通过市场竞争满足民用石油的正常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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