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党发展的历史背景不同与势力竟存的历史/社会基础不同,政党的“势力平均” ,只可能是一个长期历史阶段的政治实践的产物,而不可能是经由一次立法来完成的“整齐化一” 的结果。所以,政党竞争的“公平合理环境” ,主要应该被理解和定义为“新的政党制度规范条件的建构” ,它对所有政党是平等公正的,但并不保证所有政党都可能处在同一起跑线,具有相同的实力与竞争条件。而且,也不能保证政党的历史性“平衡与均匀”发展。而唯一能够做到的是,建构一个新的政党竞争发展的法律规范化的的制度条件,这就是政党竞争的“公平合理环境” 的法意内涵与意义所在。
(一) 若以国民党面临的改革课题为例,从政党法律制度建构来加以概括思考与规划,将可能是其解决的最佳选择?如:
1) 如何处理国民党庞大复杂的党产与党营事业问题,则是台湾公众普遍关心的焦点之一。这里存在一个法律制度建构的问题:总体上说,国民党的“党产与党营事业” 是一个历史性事实,而要通过立法来解决,就不是一个简单法律适用的问题。如台湾民进党的「不当党产处理特别条例」(19)草案,涉及新法能否适用问题;而所谓不当取得的资产,主要是指适用既有法律有明文规范者。同时,也存在如何处置比较符合社会期待的问题等。对此,新当选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曾指出,“国民党应主动推动政党法,比照目前广电法规定,政党不得经营媒体一样,好好规范政党财产。”而在当选国民党主席后,针对相关议题马英九指出,“由于政党问题不仅是党产问题,因此,从政党法角度处理党产,「比较是正确办法」。政府若仅订党产条例,然后仍以一种清算、斗争的方式处理国民党党产,不是一个法治国家应该做的事。他说,民进党过去党内选举中,人头党员、贿选等问题也相当严重,政府也可在政党法中,加入政党选举适用选举罢免法、将政党地位当成准
宪法机关处理等规定,对整体政党政治帮助较大。”(20)由此可见,从政党改造与政党法律制度建构的关联性出发,来解决政党问题,可能是比较有效且合理合法并易于推动的途径所在。
2) 改革与公开透明的接受法律与社会监督问题:按照台湾媒体的观点“观察过去国民党处理党产的方式,多是透过私下的关系寻找买主,由于较不受注意,成功率较高,也因此无法将过程公开。”“国民党党产的处理情况,不仅外界不清楚,连国民党内部,也只有核心人士了解详情,”以马英九「与黑金划清界线」的政见来看,期待未来他应该会以公开合法,但与国民党过去大异其趣的方式处理党产;他强调,除了要有专业的人士搞清楚财务、法律问题,相关主管及未来的党主席也要大公无私处理。(21)
3) 如何看待与应对政府公权力实践“全民行使追讨权利”问题:对于国民党的沉疙旧帐的包袱和体制性积弊,要彻底改革无外乎两条路:一是,依仗本身体制力;二是借助体制外力,即国家法律制度力与社会力。如何使这两种力量恰当的结合,形成一有效的合力,既能达到合理的社会目的,又不伤害到政党政治组织体的历史性正常社会权益关系(如国民党党工权益)?否则,遭遇的反弹与引致政治社会反效果是可以预期到的(这可能就是台湾政党政治生态恶性冲突问题的一大根源所在)。
对此,既是考验执政党与政府的政治智慧与操作手段是否公正艺术的课题。同时,也存在着多种选择应对的可能性。从政府角度言,致力于政党法律政党的建构,可以说是上上策!而对于国民党言,则必然会有至少两种抉择:在既得利益的权势集团与普通基层党员群众之间,对党的改革与诸多弊端的改造会有不同的诉求和选择。正如台湾媒体的分析,预期力主改革的马英九“可以让那些因觊觎党产的人趁早离开,加速党的改革。没有了党产和过量的党工,使国民党成为一个正常、健康的政党,说不定更能被民众接受。 至于总统大选,党工、地方派系、桩脚、利益交换等因素固然对地方性选举有意义,但对全国性的大型选举、影响已经式微;反而,候选人的品牌形象会决定成败。”(见2005.07.22 中国时报文)。所以,在新的情势下,为了避免政党对立冲突加剧,以政党法律制度建构来创造台湾政党政治质量的提升,以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有效促进政党改造。
4) 政党选举之风气:台湾的基层选举经历了五十多年,“台湾的基层选举包括村里长、包括乡镇长、包括乡镇民代表、包括县市长、县市议员,从1949年国民政府过去之后从来没停过。”(见注7)这既是台湾政治民主化的基础,也是其选举风气形成的历史社会背景。那么,选举风气是在传统制度状态下形成而延续至今,并严重影响到台湾政治民主化的形象与质量。应该如何加以整体改造呢? 换言之,今日台湾的选举之风并非那一个政党组织的存在状态,是经过长期历史形成的政治文化与制度情态。要想彻底改造之,也决非一党“毕一役而能尽其功” ,是存在其深刻社会习惯和互相攀援事态的根源。关键在如何籍政党法律制度的规范建构与贯彻实施,来形成一种社会风气提升的合力,团结和动员政党与社会力量联合推动,从而最终使整个政党制度与政治社会生态获得整体提升。
5) 国民党的民主化改革,体现在新的风格与新形象的再造之中。但是,倘若没有政党制度建构的引领,将会如何?能否最终成功实现呢?因为,如果从政党改革与政党制度建构再造的本质言:一是要完成政党体制与体系的制度建构;二是要进行政党运作机制与民主程序的规范建构。它最终都会体现在政党的体质活力与风格清新等方面,所以,对台湾政党政治生态与质量提升,无疑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中国国民党的改革再造言,若能藉此促进和完成台湾现代政党制度的“典范建构”,那么它将不仅对国民党本身,对泛蓝整合,对台湾整个政党政治生态的提升都将有大帮助。 同时,将对两岸政党交流,对两岸政治关系的发展,从而对大陆民主化也将具有不可低估的历史性重大意义与影响。从两岸关系的长远发展看,可以说是其历史性“使命与重责大任” 所在(对此的建议构想,详见本文“引论” 的相关论述)。而对于台湾言,现代政党改造与政党制度的完构,是与宪政改造,政府行政中立制度建构等,综合一体的课题。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当下政党政治议题的“重中之重” !它不但是现代宪政民主化的“标帜” 之一,更是其关键内容所在。反之,如果政党政治生态问题得不到妥善地制度化解决,其对民主化本身造成的伤害;对台湾民主形象与影响的伤害,都是无法估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