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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官到学者(代序)

  作为女性,在从法官到学者的转型过程中,还会经常受到一半来自别人偏见、一半源于自我评价和自我塑造标准的困扰。每当编辑或读者惊讶地说原以为我是一位男士的时候,我总是讪讪地不知如何作答,因为我无法判断这是一种褒奖还是一种嘲讽。如果女性一定要更改性别特色才能获得同行的认可,那我宁愿保留自己的性别。我也常思考,理性和逻辑是不是男性的专利;我也曾担心,以自己的典型女性特质——敏感、纤细、感性——能否承载法学思维的缜密、宏大、理性。我甚至曾经试图在学术论文和报刊随笔中分别体现两种不同风格,用规范、严谨、刻板的学术论文满足男性所垄断的学术胃口,而用敏锐、热情、细腻的法学随笔体现自己的女性本色,书中的某些文章留下了这种幼稚的、分裂的痕迹。在我个人来看,这种性别歧视和性别自我意识时常宽解了自我压力——“我是女学者,我怕谁?!”缺乏过高期待和外在压力的状态,恰恰符合我对于学者淡泊、宁静特质的理解,使我能不急不火地花费三年五年时间潜心于同一课题,慢慢反刍生吞活剥填入大脑的知识,在天长日久的酝酿中积累智慧(“智”慧就是“知”识加“日”子)。然而,每当面对学生或记者向我提出的问题——如何看待“女性长于实务而拙于理论”,我便无法安然于这种洒脱和自我宽慰。我想,男性与女性在能力和风格上的差异也许就像理论与实务之间的差异那样被夸大了,或许那只是由于男性垄断的话语霸权而产生的狭隘定义。既然法律实务与法学理论同样需要逻辑,既然女性在实务中的成功已获得承认,则已证明女性并不缺乏逻辑思维能力。所不同的是,实务能力的评价机制要比学术评价机制较少主观性,也许因此使女性获得了脱颖而出的机会。我们已经看到,理论界对于实务界的漠视和歧视很大程度上根源于受大陆法系传统影响的理论界的话语霸权和理论界对于实务不应有的陌生,而这种状况正在受到来自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冲击,并随着两界之间交流的增进而迅速改变;我们同样感受到,受传统男性话语霸权的影响而产生的对女性学术能力的漠视和歧视,随着学术宽容和学术评价标准的多元化,随着女性参与学术交流的逐渐增加,特别是随着尚未形成男性垄断的新兴研究领域的开拓,这种状况也正在发生悄然嬗变。
  无论怎么说,我是幸运的!在弃官从学的艰难历程中,我得到了太多的关爱、支持、鼓励和帮助,以至于在这本书里,我已分不出哪些应当属于他们,哪些可以归于自己。我常常感觉自己牵着他们的衣襟,借着他们的光亮,贴着他们的体温,踩着他们的后跟,心中充满惶恐,手上抹着眼泪,瑟瑟蹒跚地走到如今。我深知,这样一本书,就像一叶羸弱朽薄的小舟,载不动这些年来支撑着我生命大厦的情感――亲情、爱情、恩情、友情……可是,那些恩泽于我的名字压在心中着实太久、太沉,我不能不借这一隅之地作一番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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