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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科是临床医学的基础,所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内科医疗纠纷反映在诊断上的特点是初诊时容易误诊漏诊。这是因为内科范围广,病种繁杂疑难,不仅包括人体脏腹、内分泌等内科疾病,也常常涉及外科、五官科、妇科等疾病;此外内科诊断多以物理检查或非介入性检查为主,诊断思路有一定难度,因此漏诊误诊容易发生。这就给以后的治疗以错误的导向,如果发现或纠正不及时,常常酿成重大纠纷。
内科纠纷也常发生于对治疗认识上的分歧。多发生在急危重病员和疑难复杂病员治疗过程中。这类病人给治疗带来的困难是时间紧迫,难以抓住抢救时机;有时为了抓紧抢救,来不及做更多的检查,靠症状、体征和少量化验结果推测判断,这时很可能有考虑不周甚至是错误的地方。事后病员或其家属可能会对抢救治疗中的细节提出异议加以追究。
内科纠纷反映在治疗上的另一个方面是治疗方式多样复杂,见效慢,矛盾多。例如为控制复杂感染用抗菌素可能引发二重感染;许多病员要用激素却可能诱发结核、溃疡病;肝硬化不用蛋白周身水肿,用蛋白又诱发昏迷;肝素可溶栓但又会引发出血等等。治疗中医生当然会权衡利弊,但如果病员对医疗后果没有心理准备,不能理解医药正副作用的矛盾,就会以自己的思维推测去追究医生的责任。避免这类纠纷是要经常耐心地向病员解释,把治疗方案和用药的利弊关系、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交待清楚,使病员能给予充分的理解和配合。
1.内科最常见的医疗意外是注射各种药物所引起的过敏反应。有些药物的注射,虽按操作规程进行皮肤过敏反应试验,阴性者注射后仍会造成一些过敏反应。还有某些药物在药典中并未规定作皮肤过敏试验反应,或由于病人的特异性体质而发生过敏反应,造成死亡等严重不良后果的,均属医疗意外及并发症。
2.某些内科疾病的诊断、治疗技术操作,常伴有不同程度的危险性,如在心脏插管、心脏直搏或是电转复时,可造成心律失常、心跳停止、心力衰竭、静脉血栓形成、感染等。经认真选择,适宜作运动试验的患者,在试验过程中,虽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仍可发生心律失常、心跳骤停及心力衰竭等,这些均属内科治疗方面的医疗意外及并发症。
3.某些内科危重疾病,虽诊断明确、治疗及时,但仍可出现意外的病情变化,造成死亡或其它严重不良后果,这也属内科医疗意外及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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