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有广东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 (二)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三)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二、具备第一中的所有条件,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抚恤金、救济金及养老金的; (三)因公受伤或者工伤请求赔偿的; (四)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确定可以免费获得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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