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开展医教结合工作模式的探索。重点加强儿童保健方面相关监测指标、评估机制的研究;组建研究团队,加强全区托幼机构保健员、后勤园长的定期研讨与培训,提高保研工作水平;开展“医生进幼儿园”工作模式的探索,加强对保健教师和家长科学育儿的指导,形成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四)进一步推进0-3岁婴幼儿教育,促进学前教育体系的完整建构
1、区教育、妇联、卫生、地区办、人口计生、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合作,履行各自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
2、区、镇(街道)政府继续加大对区、镇(街道)早教中心(分中心)的建设,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形成早教指导服务形式的多样化和早教工作长效机制。
3、各镇(街道)进一步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管理与服务网络,配合有关部门制订本辖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的发展计划,利用社区各种媒体开展宣传,做好科学育儿指导的组织工作;落实专项经费,按0-3岁户籍婴幼儿每人每年100元核拨经费,保证辖区内婴幼儿每年接受4次免费的指导,核拨指导人员加班费,努力提高各镇(街道)早教中心和机构的服务与指导质量,确保早教人员持“双证”(教师资格证、育婴师资格证)上岗,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顺利开展。
4、教育部门继续加强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科学性的研究,形成具有本区域特色的《嘉定区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用书》并向全区早教中心和服务机构推广使用并完善,使早教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不断发展。
(五)进一步加强办学体制改革,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模式
1、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优质托幼园所。完善非营利的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进一步探索“委托管理”等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社会力量办园的支持、鼓励,规范民办幼儿园(包括民办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扶持非营利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促进不同体制幼儿园协调发展。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在幼儿园中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建立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为每个适龄幼儿提供入园机会,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和残疾儿童的入园需求,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办学的满意度。
(六)进一步强化监督奖励机制,保障学前教育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区、镇分级管理体制。要切实保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各镇(街道)在财政预算中要切实保障专项经费用于园所的新建和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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