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幼儿园保教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多样化在职培训网络体系,搭建本区保教人员职业发展平台,高级职称人数逐年提高。确保幼儿园教师、保健员、保育员、营养员按规定配置,持证上岗。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早教指导人员队伍。
(五)探索医教结合的保教工作模式。开展学前教育医教结合工作模式的探索,完善管理网络和管理机制,建立由卫生部门与教育部门等共同参与的幼儿健康水平检测和评估机制,试行“医生进幼儿园”工作机制和“幼儿园卫生保健外包服务”机制,促进我区学前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1、坚持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区教育、财政、城建、人社、规土、物价、卫生、妇联、人口计生、民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镇(街道)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主要责任者,应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制订本区域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筹措经费落实园所建设。建立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保障贫困家庭儿童入园,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
2、建立和完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明确奋斗目标和工作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限期完成。区发改委加强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规划;区教育局主管0-6岁学前教育指导工作;区财政局按规定核拨教育经费,保证学前教育经费持续增长;区建交委加强对幼儿园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和监管;区规土局会同教育局认真做好公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区物价局根据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规范收费标准,依法支持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收费行为;区人社局、编办落实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配备;区卫生局负责学龄前儿童的卫生保健业务并联合开展医教结合工作;区民政局建立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保障机制;区妇联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妇儿工作规划,联合开展幼儿家庭教育指导和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区人口计生委做好0-6岁儿童出生的调查工作和预测工作,为本区制定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供必要的数据,并负责统筹协调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园舍建设,探索多途径办园机制,保证学前教育资源充足,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