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保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
加强幼儿园保教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上海市《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实施意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到2013年对所有公办幼儿园配备绘本馆及音体室的材料、器械和设备,创设幼儿适宜发展的环境,防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全面完成“宝山区幼儿园新课程区本化的实践研究”,推进幼儿园新课程的区本化实施,提高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以及教师新课程的执行力。创造性实践幼儿园课程的园本化,努力构建适合幼儿需要、符合园舍发展的办园特色。
提高0-3岁早教指导质量。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早教指导工作机制,优化“网格化管理”体系,凸显“程序化服务”流程,健全“宝山区OK宝贝0-3科学育儿指导记录卡”制度。确保0-3岁婴幼儿指导生均经费标准逐年递增,依托“高危婴幼儿医教结合早期干预的实践研究”成果推广,建立部门合作,创建医教结合的早教信息平台,并形成医教结合管理网络。
(四)确保学前教育师资队伍优化
完善《宝山区幼儿园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到2013年,学前教育的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60%,应届大学毕业生及社会录用幼儿园教师须本科及以上,且符合幼儿教师任职资格,专科毕业录用的幼儿园教师须幼儿教育师范专业毕业。实施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资质达标计划,35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教师以及非师范类专业教师,基本完成专升本或幼儿园教师职初实训的继续教育计划。
创新培训模式,完善培训机制。加强和扩大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基地建设,通过全区“新教师实训基地”、“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初任园长研训基地”,使百名新教师、50名骨干青年教师、50名年轻园长实现专业、职业定向发展目标。通过“走班蹲点”带教,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新建幼儿园定期、定点执教,有效促进农村幼儿园教师的专业成长。
依法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地位和待遇。对民办幼儿园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在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评优晋级等方面一视同仁。鼓励支持民办幼儿园建立教职工年金制度,逐年提高和改善教职工待遇。
(五)确保幼儿园园所安全和谐
全面实施安保进驻校园的机制。加强制度落实,完善应急预案,定时防范演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营造幼儿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建设和启动“医生进驻幼儿园”的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定园医生联络制,定期为幼儿健康水平进行监测指导分析。组建由儿科医生与早教指导者组成的研究共同体,关注和探究影响婴幼儿身体健康水平的有效教养策略,健全相应的健康安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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