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制订的《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宝府办〔2011〕3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委、办、局:
区教育局制订的《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四月七日
宝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为引领,以全纳性教育为指导,以优质服务为方向,取得稳步持续的发展。学前教育经费逐年提高,新建扩建幼儿园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达“88”以上标准的幼儿园比例提升40%,幼儿教师队伍不断扩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任教师达40%,优质教育资源达到40%,学前教育社会满意率保持在80%以上,基本形成婴幼儿共同发展、残健儿共同发展、城乡间共同发展、公民办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但随着宝山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未来几年宝山学前教育发展将面临更大挑战:人口出生高峰和导入人口的大量涌入,给宝山学前教育带来更大的入园压力,现有的园所数量难以满足新一轮的入园需求,部分区域的公建配套幼儿园同步交付衔接上需要巩固和加强;现有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还不能满足更多百姓的需求,具有多元特色的幼儿园内涵发展仍需进一步提升,市级以上的优质园有待进一步扩大,部分地区供需矛盾突出,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需向内涵发展;新一轮的幼教专业领军人物培养任务十分艰巨,教育骨干的培养基地建设和培养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新课程改革的成效需更加体现。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努力形成覆盖全区、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适龄儿童提供更加适宜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宝山区学前教育的发展,特制定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科学发展观,以幼儿终身发展为本,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深化学前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学前教育内涵发展;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健全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同步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多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妥善解决“入园难”问题;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多元需求,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