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2013年,建立完善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均衡,为每一个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服务,促进婴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
2.到2013年,全区的3-6岁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99%,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达到99%,经分等定级达到合格以上的幼儿园99%,全区接受0-3岁婴幼儿家庭早期教育指导率达到99%,办学质量明显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确保各级各类幼儿园共同发展
抬高底部,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根据宝山区人口出生率的预测,今后三年适龄儿童净增人数达6000-7000名,主要集中在城乡结合地区的镇域内,各镇在公建配套的小区建设中,将确保幼儿园的优先建造,配齐配足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建立全区优质幼儿园帮教结对新建幼儿园的机制,保证全区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鼓励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持续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制定不同类别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管理资助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法资助原集管办的民办幼稚园的发展,通过市、区、镇三级政府经费专项补助,提高民办三级幼儿园的办园质量。完善和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不符合条件的无证园所,实施每年度的各部门综合整治。
创造条件,设置学前特殊教育教学点。根据本区人口分布情况与残疾儿童的实际需求,对学前特教进行合理设点布局。2011年9月完成新增9个学前特教教学点工作,将学前特殊教育纳入全区特教管理范畴。2012年9月逐步完成对新增学前特教班的设施设备配置,充分满足每个社区对学前特殊教育资源的需求。
(二)确保学前教育经费同比增长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经费总支出比例应逐年提高,到2013年达到15%。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常态增长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拨付,确保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
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区镇两级政府建立贫困家庭学前儿童入园资助体系;完成政府购买保育员社会化服务的管理改革;实践探索社会专业机构支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派驻机制;设立农村学前教育目标责任达成的专项奖励制度。保证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向各镇倾斜并确保支出比例逐年递增。
保证公建配套新建幼儿园落地。到2013年,新建幼儿园20所(详见附件),切实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区、镇两级财政留足经费,按照园设置规模及标准,配置完善幼儿园,并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纳入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